原标题[台州KTV门口连续发生劫案都是一个穿高跟鞋长头发的人干的]
快把钱拿出来女的也抢钱啊插图 高芸芸
3月10日凌晨1点多,张女士从天台县城金盘路的一间酒吧走出来。她住在紫东中路,走路不过10多分钟的路。
走到紫东中路路口,家门口都望到了,突然有个人从后面蹿了出来,一把拉住她肩上背着的包,一拽,就把她拽倒了。
张女士身上有500多元钱,是酒吧给她结的工钱,她不敢反抗,包被黑影抢走了,黑暗中,她看到劫匪是个长头发的女人。
就在张女士被抢后大概1个多小时,在人民东路延伸路又发生了抢劫案。夏女士是酒水推销员,凌晨2点左右从KTV出来,从金盘路走到人民东路延伸段,10分钟左右就走到家门口,当她正准备掏钥匙,一个黑影蹿出来,拽住她肩上的包。
夏女士被带倒在地,抓住包不肯放,黑影不松手,拖着她一直往前,直到她被路面的石子蹭破了脸,出了血,痛得只好放手。
黑影抱着包,消失在黑暗里。夏女士的包里有2000多元现金。
警方接到报案后,马上开展调查。
两起案子里,根据受害人讲述,都说抢包的是个长头发的女的,穿高跟鞋,穿丝袜。
大半夜,女人抢劫女人,这在台州还是第一次出现。
(通讯员 海薇 海飞 叶长杉 岳思轩 李晖 记者 郭靖)
通讯员 夏桂萍 杨日龙 记者 杨丽
不像穿惯了高跟鞋的女人
但天台警方认为,这很可能不是女人干的。
“我们马上联想到2月18日发生过的一起抢夺案子”,天台县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齐正佳说。
2月18日,做生意的陈女士和朋友在KTV玩,凌晨2点多,她走路回家,走到三角街西桥头附近时,她蹲下来打电话,手里拿着包,有个黑影从后面蹿出来,一把夺过她手里的包。
陈女士包里有10400元现金,还有一部三星手机和身份证等。
警方调取监控录像,画面不大清晰,抢陈女士的那个黑影,穿着一件收腰的羽绒服,戴着羽绒服帽子,还穿着高跟鞋。
“看着像是个女的,但从这个人走路的形态,和伸手抢包的动作,却像是男人”,齐正佳说,“仔细看,他走路的姿态不自然,一撇一撇,走起来不像是穿惯了高跟鞋的女人。”
他们推断,抢陈女士包的这个人很可能是男扮女装。
只不过是把伪装换掉
夏女士从KTV走出来的时候,有个长头发、穿着高跟鞋的人骑着电瓶车在附近转圈,并跟在她后面。
她拐进人民东路延伸路,大约几分钟后,这辆电瓶车出现在人民东路的延伸段,到城郊接合部,电瓶车拐进黄榜村。
几分钟后,这辆电瓶车又从村子里开出来,警方从监控画面里看得很清楚,车上的人好像换了,不是长头发穿高跟鞋的人了,而是个男人。
警方推断,这是同一个人他进村子只不过是把伪装换掉。
包括陈女士的案子在内,三起抢劫案,都是他通过男扮女装作案干的。
谁会对一个女人起疑心
警方最后锁定是有过案底的本地人周某。3月14日,周某被抓。
周某,30岁,已经坐牢2次了,以前也因抢夺被抓过。
他交代说,他在牢里反省了自己的过失,他觉得以前被抓是没有包装自己,他之所以想到男扮女装,一来是想乔装打扮下,不让警察认出来,二来是觉得把自己打扮成女的,就不会让人有警惕心。
他说,他的目标就是晚上走夜路的单身女子,所以准备了女士大衣和羽绒衣,又去弄来高跟鞋和黑丝袜。
“如果我是个男的,半夜骑车在那肯定会有人注意的”,他骑车去那些KTV或繁华路段,从KTV等出来的女的,以为“她”是个女的,在等人,也不会注意,即便他骑车跟在后面,“女的不会注意到我,谁会对一个女人起疑心?”
天气热了 两抢案子要多了
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关人士:从2009年开始,浙江警方开展两抢专项斗争,这也是第一次在浙江发现有人男扮女装进行抢夺抢劫犯罪。进入3月,绍兴、金华、温州、宁波发生的两抢案件共计100多起。根据往年案发情况,进入4月,两抢案子将进入高发期,因为大家穿的衣服少了,晚归的人也多了。从以往案发情况看,抢夺抢劫对象往往是女性,特别是夜归的单身女性和中年男人。
一周反贪榜·落马官员
买房子要首付
向业务员“借”钱
温岭招投标交易中心出纳
姓名:邱某
职务:原嘉善县康庄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落马原因:43岁的嘉善人邱某,2001年到嘉善县公路段工作,受领导委派购买沥青搅拌机。厂房负责人徐某说,“生意做成了,邱某起的作用比较大,我按约定给了他5万元。”
2005年底,邱某借入嘉善县康庄工程办公室工作。据嘉善某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黄某所言,他在职期间帮助公司解决了一个问题,随后黄某送了1万元给他。
邱某还曾以买房子要付首付为由向另一家公司的业务员王某“借”了2万元。“他不还,我也没催,有时提过手头紧,但他也没有任何表示。”王某说,“主要是想以后还要让他多照应。”之后,王某还以给邱某儿子零花钱、拜年等名义送了1万多元。
经查,邱某先后非法收受业务单位或施工方所送的现金97000元及代价券9000元。
海宁法院:因犯受贿罪一审判处邱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处没收财产二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温岭招投标交易中心出纳
挪用公款400万炒股
姓名:包某
职务:原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女出纳
落马原因: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为温岭市政府派出的常设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产权交易部、建设工程交易部等部门。2006年6月至案发前,包某担任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温岭市产权交易所出纳,她采用收入不入账、虚开现金支票等手段挪用公款共计436万元,用于个人炒股、购买理财产品和借款给亲戚、同事等用于经营周转、炒股等营利活动。其中,2011年她购买理财产品共计获利35142.1元。
2012年6月至7月,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清账期间,包某陆续将现金存入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共计414万元。2012年7月16日,包某主动向市纪检部门交代其挪用公款问题,同日,检察机关传唤包某到案。同年9月,亲属代其退还了272231元。
温岭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犯罪所得35142.1元,予以追缴。
乐清一副校长
猥亵住校女学生
姓名:陈某
职务:原乐清翁垟一中副校长
落马原因:42岁的陈某,2012年11月20日23时许,利用自己是当日值班老师的身份,酒后来到一女生寝室,强行躺到一女生的床上,用手摸了女生的背部、臀部。女生要求陈某离开,在寝室门口,他又摸了女生的胸部。经核实,女生未满14周岁。
案发后,陈某于11月2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但经首次讯问时,未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同年12月5日,陈某被逮捕。2013年1月14日,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乐清法院:一审判决陈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