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 密云县密云镇大唐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项明星,涉嫌在征地中帮助一房地产公司谋利而受贿465万元。昨天,项明星在市二中院受审,当庭认罪。
检方指控,项明星于2007年11月至2011年7月间,利用担任密云县密云镇大唐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协助密云镇政府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等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谋利,非法收受该公司股东给予的钱款465万元。
2012年2月,密云县纪委找项明星调查村里涉案地块的一级开发情况,项明星主动交代自己收受了465万贿赂。
法庭上,项明星很痛快地认罪,对检方证据也没意见,法庭适用了简易程序。
据悉,涉案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取得大唐庄村某地块的一级开发项目前后,向项明星行贿,希望其在工作中能为他们提供一些便利。项明星的代理人称,项明星在案发后已将包括他本人和家人所有合法及非法所得共计600余万元交到了纪委等部门,造成项明星家人现在生活困难。代理人向法庭提交申请,希望将涉案赃款以外的数额予以返还。
项明星始终没有为自己辩解:“我认识到错误,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其代理人认为项明星构成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