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男生为帮前女友还债盗窃同学财物获刑
时间:2013-03-18
作者:
来源:

大四男生为帮前女友还债盗窃同学财物获刑

  听到判决后,小丘痛哭失声 羊城晚报记者 唐珩 摄

  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珩、实习生宋爽、通讯员杨美满报道:从2012年9月1日至10月18日,短短48天,大四学生小丘(化名)疯狂盗窃四间学生宿舍,席卷同学财物超过11000元。“我是为了帮前女友还信用卡债,又要准备考研,压力太大,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小丘在法庭上悔恨不已,痛哭失声。3月15日,广州海珠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小丘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小丘是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大四学生,今年22岁。一次在星巴克兼职时,小丘认识了前女友小剑(化名)。小丘回忆,2012年,小剑被朋友所骗,刷爆了自己的信用卡,欠下银行1万多元。小丘仗义地表示,这笔钱由自己来还。于是,他向自己的朋友借了一笔钱,帮小剑还上了信用卡账。由于升上大四后准备考研,他停止了兼职,没有了收入来源,朋友又总是催账。“又要考试又被催债,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就想到了偷。”他把目光瞄准了同学宿舍。背着一个双肩包,带着一把剪刀,他于2012年9月1日、9月28日、10月7日、10月18日凌晨分别进入了7间没有关好门窗的宿舍内,席卷同学没有锁好的电脑、手机、现金等财物,并于每次作案的当天上午到大沙头盛贤国际数码城销赃,累积获利11000多元。最后一次作案后,他被学校监控摄像头拍到,并于10月31日被公安人员抓获。

  在法庭上,小丘说:“现在我很后悔、很愧疚,读了十几年书也比不上当一个正直的人重要,希望法庭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提到前女友,他哽咽:“她喜欢上别人了……我帮她还了债,她还是没有和我在一起……”

  法庭当庭宣判,认为被告人小丘多次入户盗窃,数额较大,判决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小丘的代理律师认为法院量刑较重,并称小丘父母愿为儿子弥补被害人损失,建议小丘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董雄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