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助“红颜”还债大学生行窃]
大四男生爬窗偷学生宿舍财物获刑两年半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 实习生李柯 通讯员杨美满、袁庆波)为了帮前女友还信用卡的债,广东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的一名大四学生铤而走险,先后4次爬窗进入学生宿舍盗窃。昨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庭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丘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4次盗窃“得手”过万元
丘某出生于1990年,是广州本地人,案发前是广东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包装工程专业的大四学生。如果没有去年他做的那些傻事,今年6月他也将顺利地本科毕业。可昨天他却戴着手铐走进了海珠区法院的法庭。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0月18日,丘某先后在海珠区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北区30栋、北区8栋,采取攀爬防盗网、水管和空调架的方式,入室盗窃共4次,累计盗窃数额在人民币14725元以上。后来,丘某来到大沙头旧货市场销赃,获得赃款12100元以上。
根据第四宗案件发生时的录像以及前三次受害人提供的罪犯外貌特征,丘某于2012年10月31日被公安人员抓获。
丘某说,大一至大三,他都在星巴克打工做兼职,打工期间,他认识了同在星巴克上班的值班主管汤某,两人后来成为男女朋友。后来,女友告诉他,她被朋友欺骗刷爆了信用卡,欠银行两万多元。
丘某听后主动提出要帮女友还钱。于是,他以自己的名义向朋友借钱替前女友还了信用卡欠账。
后来,女友汤某喜欢上了别人,两人分手,不过欠朋友的钱,丘某也决定由自己来还。
被判刑不怨前女友
去年案发前,丘某还没有把朋友的钱还完,但已经升入大四的他却又因为要准备研究生考试辞去了兼职。丘某说,自己没有经济来源,又不愿意拖累家人,于是一念之差,想到了盗窃。
丘某偷的东西有手机、电脑、现金等物,有一次他偷了一只卡西欧手表,他没有舍得卖,还将表送给了前女友。
昨日,丘某的父亲、姐姐等家属也来到了法院,但他的父没有入庭旁听。
“我现在感到十分后悔和愧疚,读了十几年书也比不上当一个正直的人重要,希望法庭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丘某语带哽咽。听到宣判,丘某禁不住双手抱头当庭痛哭。情绪稍微稳定点儿后,丘某起身回头对姐姐说:“你一定要照顾好爸爸!”
丘某告诉记者,虽然是为帮前女朋友还债他才走到了今天,但他并不恨前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