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生活拮据卖“私生子” 情人报警化验非亲生
时间:20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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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狠心父要卖“私生子” 查DNA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

  抛弃结发妻子与人非法同居,生下一子后又将孩子出卖。日前,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重婚罪依法对被告人刘某提起公诉。

  刘某在山东老家已有配偶并育有一子一女。2009年11月,刘某在福州与陈某通过QQ联系相识后迅速发展为恋爱关系。刘某怕陈某嫌弃其年龄大,还花钱购买了一张假身份证,以假身份与被害人陈某交往,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陈某怀孕后,因经济拮据,刘某就预谋待孩子出生后将孩子卖给他人收养,以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瞒着陈某,刘某迅速找到买家,并商定,若是生男孩,就将孩子卖给人家。

  2010年9月2日,陈某为生下一男婴。2010年12月6日,刘某趁陈某不在家,以3万元的价格将孩子卖掉。陈某发现孩子被卖后立即报警。所幸孩子被警方及时追回。

  案件移送到福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通过DNA鉴定比对显示,这名男婴竟然不是刘某的亲生儿子。但即便如此,这仍不能改变刘某重婚和拐卖孩子的事实,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陈汛)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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