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少女托人寻包养 被保安骗上楼险遭性侵
时间:20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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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新闻网3月12日讯 无知少女居然托人寻找被包养,偏又遇上不良居心保安。近日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强奸一案获判,一审法院判处其强奸罪名成立,获有期徒刑一年。

  19岁的少女小兰(化名)因一直无业,居然想出找人包养自己的方法来为自己找到花钱的来源。2012年8月6日凌晨1时许,小兰来到福田区某大厦,认为保安员肯定熟悉这里的住户情况,于是找到当时正在该大厦B座一楼门口执勤的保安员(即被告人陈某某),要求陈某某为她介绍能够包养她的老板。

  陈某某一听,歹念顿起,于是假惺惺地说知道哪个老板恰好符合小兰的条件,并骗小兰和她一起坐电梯上楼去找。

  小兰一听这么快就有了对象,喜出望外,便和陈某某一起坐电梯上到了12楼。在12楼楼道,陈某某向小兰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但遭到了拒绝,陈某某随即强行将小兰抱到13楼楼梯间,欲对小兰实施强奸。

  正在危急时,陈某某的同事到12楼楼梯口喊陈某某回到工作岗位,陈某某只能作罢。小兰则立即跑出大厦报警。

  当日凌晨2时30分许,福田警方接到报警后在福田区某大厦将陈某某抓获归案。陈某某归案后供称:他实际没有能力帮被害人介绍男朋友或者可以包养她的老板,只是因为上班无聊希望有人陪其聊天,后铸成大错。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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