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钓鱼发烧友高速路玩“垂钓”被罚200元扣6分
时间:201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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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青岛开车到泰安游玩,途经淄博时看到一处水库,就把车随意停在高速路上玩起了垂钓。9日,该驾驶人因高速路违法停车,被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沂源大队罚款200元,扣6分。

  9日上午10时许,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沂源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辖区田庄水库大桥上有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边,开着右侧车门,既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又没有摆放故障警示牌,民警立即停车查看。只见一名男子拿着钓竿坐在副驾驶位上垂钓。民警赶紧制止了这一危险行为,经询问,这位垂钓者刘某是该车驾驶人,也是一名钓鱼发烧友,从青岛驱车到泰安游玩,行驶至此看到桥下水库边上有人钓鱼,一时来了兴致便停车拿根钓竿挂上钓饵就甩下去碰碰运气,没想鱼没等来却等来了交警。

  民警告诉刘某,高速公路违法停车是非常危险的,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随后对刘某的违法停车行为依法罚款200元、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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