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女生产子孩子父亲是班主任 传女方是遭到强奸
近日,肇庆市怀集县一在校高一女生在今年春节期间诞下一名3.1公斤重的男婴,目前,该女生在家坐月子,没再回校上学。据坊间称称该孩子的生父竟然是女生初三时的班主任。这不得不让人感到震惊和迷惑。在记者联系到啊学校的陈校长时说,校方已和陈×锐谈过话,陈×锐表示会一生一世照顾阿珍,阿珍也愿意跟着他。
怀集县凤岗镇16岁的高一女生阿凤(化名)现在却退学在家,因为半个月前她生下了一名男婴。有知情者称,孩子的父亲是阿凤的初中语文老师陈某某,事发后该老师仍在凤岗中学任课。凤岗中学一位负责人对笔者说,陈某某和阿凤的事情现在全校师生都已经听说;但当事人及家长还未向学校举报,学校暂时还没有对陈某某采取什么措施。
据知情人士透露,阿凤的孩子是由凤岗镇卫生院医生接生的。笔者来到该卫生院,在出生记录登记本上,笔者看到孩子是2月16日中午出世的,体重为3100克。在父亲姓名一栏写着“陈某某”,上面还有他的身份证号码。
在凤岗镇当地人看来,未婚少女在娘家生小孩是不吉利的,所以在小孩出生后,阿凤的家人曾一度打算把孩子送人,不过阿凤坚决不肯。“阿凤和那个老师坚持要把小孩养下来。”阿凤的哥哥阿岗(化名)说。
阿凤去年9月份考上怀集县一所高中,学习一直很不错。她在家里排行最小,今年才16岁。父亲知道这个消息后暴跳如雷,把那个老师叫到家中训了一顿。在孩子的出生记录中,阿凤的怀孕周期为39周,大概约9个月。令人疑惑的是,在阿凤怀孕的9个月期间,竟然无人发现。
坊间有传闻称阿凤是遭到强奸,也有人说两人是自由恋爱。由于未能联系上陈某某本人,无法向他求证。该校一名学生告诉笔者,陈某某出生于1984年,目前尚未结婚,文质彬彬的样子,颇受学生喜欢。
律师表示,我国尚未有相关法律条例规定不能“师生恋”,但是老师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显然是不道德的,可以由学校、教育部门进行相关处罚。“由于阿凤已满14周岁,如果是双方自愿的话则不构成强奸罪,但该老师必须为小孩的生存负责,将其抚养成人。阿凤属于未成年人,可以向该老师索要身体、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