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未婚女工将亲生女儿遗弃草坪 女婴次日死亡
时间:201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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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新闻网3月7日讯近日,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高某涉嫌遗弃罪一案,由龙岗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高某犯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高某案发时刚满十八周岁不久,还没有结婚,她说根本不知道自己怀孕,在工厂宿舍突然生下小孩后非常害怕,完全不知该怎么办,所以偷偷将小孩抱到草坪遗弃。后该女婴于次日早上6时许被人发现,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高某明显年幼无知,连一些基本的生理常识都不懂,在接受问话时很多问题无法回答,只会哭泣,让人可怜又可恨。

  在深圳,还有许许多多像被告人一样小小年纪便辍学出来打工的女性务工人员,她们文化水平低,社会阅历少,法律意识淡薄,做事不考虑后果,不知如何保护自己,遇到问题或困难时更是束手无策,结果走上了犯罪道路也茫然不知,害人又害己。在检察官吁社会各界人士能予以关注,共同强化对女性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和保护。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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