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微博炫飙车续:交警查出超速50% 排除顶包
时间:201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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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监控显示奥迪时速102公里交警排除顶包可能]

  本报记者 王波

  “老婆,我230码飙来了。”

  网友“hi__jason”发微博称在高速上开到230码,结果有网友向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举报。

  高速交警宁波支队和鄞州交警大队先后介入调查。网友“hi__jason” 表示,发微博只是为了装装酷。(详情见钱江晚报宁波城事2月26日5版)。

  昨天,记者从鄞州交警大队获悉,经一周调查,结果出来了:车速102公里/小时,超速50%以上,但排除顶包可能。

  车速102公里/小时,超速50%以上

  “hi__jason”在新浪微博上实名认证为鄞州凯新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张凯。

  事发后,张凯曾告诉记者,2月23日是一个朋友的生日,当晚一些朋友聚在酒吧玩到很晚,“后来女朋友催我回去,大概第二天凌晨3点多,我找了个代驾开车往家里赶。”

  昨天,交警告诉记者,开车的确实不是张凯,但也并非代驾,而是他的朋友李某。

  李某今年19周岁,去年5月考的驾照。张李二人是很好的朋友,两人都住在姜山。事发时,李某驾驶着浙BZ606Q号奥迪A7轿车带张凯回家。车子从鄞州石碶出发,经鄞州大道来到天童南路。

  交警调查确认,这辆车行经陈姜线陈婆渡小区路段时,车速达102公里/小时,超速50%以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对驾驶人李某处以罚款15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对于发帖炫飙车的行为,交警对张凯进行了批评教育。

  昨晚,记者试图联系张凯,但其手机始终无人接听。

  监控拍下开车者,排除顶包可能

  交警说,事发后他们也试图联系张凯,可一直联系不上。交警只好通过张凯的父母来联系他。

  2月27日下午,在父亲的陪同下,张凯来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一同来的还有他的朋友李某。笔录中,张凯指认是李某开的车,而李某也承认这一点。

  为什么开车的是李某,而不是发微博的张凯?是否存在顶包可能?

  交警部门表示,已调看了当晚车子行驶线路的沿途监控,其中一个监控清晰拍到了当时的开车人。开车的是个小脸男人,而副驾驶座上的是个大脸男人。而张凯的脸有点胖,而李某的脸要瘦小一些。

  超速图片为网上下载

  张凯曾告诉记者,微博图片是去年6月在上海天马赛车场跑车时拍下的,当时开的不是奥迪A7,而是一辆奥迪S5。可做笔录时,张凯说,照片都是从网上下载而来。

  交警让张凯现场演示了一遍。张凯在交警中队的电脑上展开操作,进入一个名叫在“沪奥汇A7车友俱乐部”的微信群,这里有很多车子高速运行的图片,其中有一张和他自己发在的微博上的一模一样。而张凯的手机里还有另外两张照片,一张车速230码、一张车速300码,车型都是奥迪A7。张凯说,也都是从网上下载下来的。

  根据这些,交警判断,照片确实为网上下载。

  炫什么也别炫飙车

  微博上绽放着各种奇人怪事,有人炫富有人炫车还有人炫干爹。对于这种种炫,网友们除了道德上鄙视一下,也就是挖挖背后有无腐败。

  炫飙车就不一样,除了挨骂,还得被举报。

  为啥?飙车那是在玩命!玩的还不光是自己的命,更是别人的命。说是危害公共安全,也许稍微有点过,可在您体验风驰电掣的快感时,不但挑战着社会公序良俗和交通法规,更传达出藐视生命态度,这不够挨骂的吗?

  本案查下来,飙车230公里/小时的事儿被证明是子虚乌有。发微博者,甚至自己都没开车。可是,我还是想跟张凯说一句,炫什么也别炫飙车,这事儿压根儿就不光彩。

【责任编辑:new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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