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法官可以给我母亲从轻处罚。”同样站在被告席上的吕某利用法庭最后陈述的机会,说出了自己的心声。2月28日,这位以贩养吸的“瘾君子”吕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千元,而为他帮忙送货的母亲吴某也同样因此获刑两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吕某是湖北人,今年33岁。2012年7月,当他得知母亲在海宁因为帮他贩毒而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在义乌的他因害怕逃回了老家。法网恢恢,2月28日上午,他最终还是因自己的罪过,与母亲一起站在了海宁法院的被告席上。
庭审中,66岁的母亲吴某一头白发,低着头。法官向她陈述被告人权利时,她一脸懵懂。
公诉机关起立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吕某、吴某明知海洛因是毒品,仍单独或结伙将海洛因贩卖给他人,其中吕某作案16起,涉案海洛因3.68克,吴某作案10起,涉案2.78克。”
吕某当庭认罪:“我在去年5月开始贩毒,除自己送货外,还指使我两个外甥(在逃)还有我妈妈帮我送货。一开始,我妈不同意,后来我告诉她,我因为吸毒没钱了,能赚一点是一点,我以后会慢慢戒掉的,她就心软就答应帮忙送货了。买毒品的人也都是我联系的”
“我是环卫工人,他们一般都是来我扫地的地方找我买白粉,一个小塑料管是100块。”吴某在庭审中陈述,“我用收到的400块交了房租,其他的都给我儿子了。”
据诉状,一小管海洛因重约0.1克,吴某共帮儿子贩卖出1.2克海洛因。2012年7月24日,公安机关对吴某的人身以及租房进行搜查,查获22管海洛因,净重1.58克。
休庭时,吕某谈起自己的心情:“当时因为吸毒,一时糊涂,而现在人清醒过来,一切都晚了。”当记者问及是否因为吴某是环卫工人方便送货才让她帮忙贩毒时,吕某斩钉截铁的说,“天地良心,我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让她帮忙的。我当时因为有要事要回老家一趟,才想到让她帮忙。”
“当时我并不愿意,他就打我,骂我。他以前不吸毒的时候还是不错的,吸毒之后就变了……我已经这么大岁数了,坐牢也无所谓了,只希望他以后能够好好做人。”吴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吴某还告诉记者,她和老伴儿只有吕某一个儿子,现在老伴儿已经过了古稀之年,自己一个人住在湖北的老家,他并不知道母子俩贩毒的事情,“他这个人很老实,我不希望他知道这件事情。”
(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