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一中年妇女贩卖伪造事业单位印章获刑]
中新网温州3月1日电(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龙轩)“我不懂法律,希望法官能从轻处理。我很后悔,认识到千万不能犯法,以后要是没工作宁愿去捡垃圾也不会去做违法的事。”日前,站在被告席上的万某眼含悔泪,自己万万没想到来浙江温州仅4个月就进了牢房。
万某,女,湖南人,48岁,2012年7月份来温务工。
据万某交待,自己是从去年9月份开始卖假证,假证都由别人制作,卖一个假证大概有20、30元的差价赚,地点主要在温州火车站、温州大道富豪国际大酒店一带,赚来的钱用于生活开支。
2012年11月5日上午10时,王甲和王乙两青年在易初莲花超市后面墙壁上看到制作假证的广告,想向警察举报。于是,王甲用手机试着拨打了广告上的电话,接电话的万某热情回应。双方即约好当天中午12时在龙湾区爱尔五官科医院门口面谈。见面后,王甲和王乙说办一个大学生毕业证、一个高中毕业证、一个驾驶证。
经一翻讨价还价,双方以500元价格成交。而后,王甲将照片、个人信息及50元押金交给万某。当天下午13时30分,王甲又联系万某并谈好以150元价格再办一个大学生毕业证。之后王甲和王乙报了警。第二天,双方在温州大道富豪国际大酒店门口交易时,万某被守候在旁的警察当场抓获。
万某向警方交待,假证都是由别人制作,具体如何制作自己不清楚。平时接到生意后,自己都会去该市科技馆后面的路边,然后将资料交给等候制作假证的人。
11月5日中午接到王甲和王乙的生意,自己将办证的照片和信息送到老地方,交给一个抱小孩的妇女,并付了200元定金。来收资料的人她不认识,具体信息不清楚。假证办好时,对方会打电话通知她,制作假证的人很狡猾,有时候都是通过公用电话打来。
据查,11月5日当天中午,万某还接了另一笔生意,帮一名男子做了一个假印章。当天下午16时左右,万某就将办好的假印章交于该男子,收了对方140元。
法院审理认为,万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贩卖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并使用印章伪造多份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依法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万某拘役五个月,没收作案工具手机一部及伪造的毕业证书、驾驶证、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