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行窃5年3次被抓每次都因在哺乳期取保候审
时间:20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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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41岁的李某抱着七个月大的孩子来到桐乡屠甸派出所。她刚过完年从四川老家回来,因还处在取保候审阶段,这次是按规定被警方传讯。

  今年1月,她在屠甸镇浙北皮革城行窃时,被店主逮了个正着。

  这已是她第三次因盗窃裘皮大衣被抓现行,巧的是,每次都在哺乳期。

  苗条顾客,摇身变成孕妇

  1月27日下午2点左右,浙北皮革城二楼专卖裘皮大衣的老板娘王女士,正忙着给客人试衣服。这时,店里进来两名女顾客。

  当王女士忙完手头的生意转过身时,惊奇地发现:其中一名顾客刚才还是苗条身材,一会儿却成了大腹便便的孕妇。

  王女士立即让店员拉下卷帘门,自己则上前扯开“孕妇”肥大的羽绒服。

  顿时,一件价值万元的貂皮大衣滑落在地。

  三次被抓现行,都在哺乳期

  在屠甸派出所,两人很快承认了盗窃行为。不过,询问过程中,其中一名妇女李某突然掏出一本出生证,“孩子才7个月,我还在哺乳期呢。”

  按照相关规定,哺乳期为10个月至1年左右,期间违法犯罪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随后,民警对李某进行了调查,发现“故事”不少。

  2008年,李某因盗窃裘皮大衣被广州警方抓获,当时她在哺乳期,警方为她办理了取保候审,期间,李某逃跑,被广州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2011年,李某再次因盗窃裘皮大衣,被河北警方抓获。巧的是,她又在哺乳期,且又一次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

  这次在桐乡落网,还是在哺乳期。

  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经了解,李某有4个孩子,最大的女儿17岁,还有三个分别是5岁、2岁和最小的7个月。

  李某交代,三番五次偷衣服除了来钱快外,另一个原因是听说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就算被抓也不用坐牢。她的老公目前正在强制戒毒,生活压力很大。

  “你已经40多岁了,还有4个孩子,不说为他们做榜样,也应该为自己的孩子负点责任吧。”民警多次规劝李某。

  除了晓之以理,民警还动之以情,审讯期间,李某7个月大的孩子患了感冒,民警带孩子去看医生,还特地找来女警哄孩子。

  这让李某很感动,她说,“你们放心,为了孩子,这次我不会再逃了。”

  本报通讯员 徐飞燕 本报驻嘉兴记者 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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