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自称在车里装炸弹 发恐吓短信敲诈获刑]
中新网南京2月20日电(王琦)发一条短信敲诈200万元获刑两年。今天,记者从泰州市人民法院获悉,被告华某自称在受害人车里装了炸弹,敲诈对方200万元。钱还没拿到手,就被警方抓获,得了两年的牢狱之灾。
2012年8月7日中午,泰州黄某突然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黄总,想不想让你跟你情人的事曝光,让你身败名裂。估算你的身价,向你借个二百万应该不算多吧。还有个事差点忘了,小心你车上有炸弹,关于什么时候引爆那就要看你的表现了。明天晚上六点之前准备好,要现金,不连号的旧钞。不许报警,后果自负。
黄某现在回忆起来还是心有余悸:“我当时就认为发信息的这个人肯定是想敲诈我的钱,不是开玩笑的。”正当黄某犹豫着该怎么回应时,手机铃声又响了:“对方打个电话给我,只响了两声就挂了。短信里没有说地点,我猜测他是想叫我先把钱准备好,然后再跟我联系交钱的地点。我没等他说交钱的地点就报警了。”
通过对手机号码的追踪,一个星期之后泰州公安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华某。华某今年28岁,泰州本地人,是个油漆工。但他和黄建兴并不认识,之所以想到敲诈黄某,是因为华某平时喜欢将自己的积蓄在外面放贷,可是近一年他借出去的很多钱都没有收回,自己也背上了20多万的债务。债主天天追着要,他便想尽办法来找钱。他想到了自己的朋友朱某,朱某经常去找黄某借钱,这让华某发现了空子。
华某交代:“朱某一共向华某借了四次钱,总共八十几万吧。说他要买车,要搞企业。他每次去都能借到钱,说明黄某很爽快。我还听说朱某的老婆曾经是黄某的情人,不然朱某不可能随随便便拿他二十万、三十万的。”
华某因此编了一条恐吓短信给黄某,并威胁说他车上有炸弹,如果钱不准备好就引爆炸弹。可还没等华某进一步行动,警方已经将他制伏。
日前,泰州市人民法院对华某进行了开庭审理。根据指控,虽然华某的行为尚未造成实际后果,但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泰州市人民法院法官吴晓蓉说:“犯敲诈勒索罪,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最重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个案件,被告人提出要两百万,我们认定他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他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华某最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