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车主放弃交警走保险理赔建议 誓要找肇事者
时间:201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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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车主放弃交警走保险理赔建议 誓要找肇事者

  何先生爱车的左后车门被撞凹陷。本报见习记者宋磊摄

  本报济南2月17日讯 2月15日晚,济南市民何先生将车停在万达广场北侧街边,不承想被其他车给撞了,一时难以找到肇事者,交警建议他找保险公司理赔修车,这样可以省去何先生不少麻烦。而何先生宁肯放弃保险赔偿,也坚决要找到肇事者,让肇事者对此负责。

  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何先生爱车的左侧后门处被撞得凹陷,左后轮胎和轴承等处也严重受损。“车里如果有人坐着,那将是多么可怕的结局。”何先生认为肇事者的行为相当恶劣,因而他打算放弃保险理赔,坚决要找到那个肇事者让其担责,不管自己有多麻烦。

  对此,人保济南分公司理赔中心的胡主任介绍,像何先生这种情况,可及时拨打保险公司车险客服报案,在定损之后,如果找不到第三方,保险公司一般会赔付70%的修理费用,车主须在48小时以内拨打车险客服报案,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对于何先生找出肇事车辆的要求,市中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杜献忠认为,何先生的较真没有错。但是如果将何先生的车拖至停车场保存证据的话,其间产生的拖车费、车辆保管费等相关费用还需当事人自行承担。“通过各种线索和技术手段是有希望找到肇事车的,但可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万一找不到肇事车辆,受损车主只能自己为自己的车损买单。

  且车一旦被拖走,造成的最大影响是将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杜献忠说。

  对此,何先生认为,这不是钱和时间的事,如果找到肇事车主,一定要严惩他;如果找不到,他也不后悔自己这么折腾,“对这种恶劣行为的容忍就是对全社会的犯罪。”何先生表示。

  记者17日下午从市中区交警部门获悉,目前他们已掌握肇事车的一些线索,具体情况暂时不便透露。

  相关新闻轿车刮蹭引冲突致人死亡

  本报聊城2月17日讯(记者刘铭通讯员付朝旺)2月12日下午,在聊城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办事处刘庄村附近的公路上,刘某驾驶的轿车与马某驾驶的轿车刮蹭,双方发生争执。刘某喊来几名青年对马某进行殴打,致其当场死亡。

  2月12日下午5时许,聊城东昌府区公安分局闫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刘庄村附近公路上五六名青年打架。闻讯,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案发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30多岁的男子躺在公路上已经死亡。当晚11时许,经走访摸排,办案民警发现闫寺街道办事处村民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次日凌晨将刘某某抓获。经连夜突审,刘某某交代:12日下午5时许,好友刘某驾驶长安奔奔轿车与受害人马某的车辆发生刮蹭,本来不是太大的事儿,后来却发生了激烈争执,刘某于是打电话喊来同村的几名好友对马某大打出手,结果致其死亡。警方随后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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