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落入窨井烫伤 两被告搁置争议垫资救人
时间:201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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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记者 程怡 通讯员 王治国 报道

  5岁男孩子焕不慎掉进没有盖子的窨井内。不幸的是,这儿恰巧是附近A公司热力管道排放冷凝水的地方,他当即被严重烫伤,全家为了给他治伤多次举债,不堪重负,而与窨井有关的两家被告公司对责任分担存在分歧。眼看就到春节,小子焕的病怎么治?他们家的年怎么过?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经过法官调解,两家被告公司愿搁置争议,先全额垫资救人。近日,当着法官的面,两家公司将4.2万元垫付款交给了小子焕的父母。

  掉进窨井 5岁男童严重烫伤

  今年1月17日,一起健康权纠纷在浦东法院开庭审理。

  “2012年11月18日下午,我带着子焕到街上去买菜,在经过A公司门口时,突然,子焕不见了。我仔细一看,他掉到没有盖子的窨井里。那里面热气腾腾,等我把他拉起来时,他已经被严重烫伤……”庭上,小子焕的妈妈讲着讲着就泣不成声。经医生诊断,小子焕全身20%面积烫伤,其中双腿、腰臀部烫伤严重。据小子焕的妈妈说,为了给孩子治疗烫伤,前后花了9万多元钱。

  2013年1月5日,小子焕的父母将与窨井有关的A、B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8.33万元。

  陷入困境 经济拮据缺医疗费

  对于小子焕一家的遭遇,主审法官薛桂蓉非常同情。不过,她想得更深远:小子焕还在治疗当中,此时判决只能处理已经发生过的医疗费;医生认为,这种情况下不适宜做伤残鉴定,而没有伤残司法鉴定意见,被告公司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一定认可。更何况,两家被告公司对责任承担存在不小分歧。

  这种情况下轻易下判,很可能耽误小子焕治伤,也不利于维护他的合法权益。薛桂蓉把这些情况对小子焕的父母做了释明,建议把治伤的事情摆在第一位,等小子焕伤势痊愈司法鉴定后,再到法院打官司。对方表示,愿意接受法院调解。

  庭审结束,派出法庭庭长沈惠平和薛桂蓉一同前往事故现场勘查发现,涉案窨井在马路边,属于道路的雨水排水井,而这条道路的建设单位是A公司,B公司负责向其输送热气,并利用窨井排放冷凝水。事发当时,窨井盖被人偷走,结果导致不幸发生。

  事发后,经多方努力,A公司为小子焕垫付了2万余元医药费,B公司则垫付了4万余元。可是,小子焕治伤花掉了9万余元,拿了这6万余元,还有3万元的缺口。

  能动司法 调解促成垫付方案

  了解情况后,法官心中有了底。通过与镇政府、司法所及时沟通衔接,与两被告公司多次磋商,形成法院主导、各界配合的工作局面。 1月31日,看到时机成熟,沈惠平、薛桂蓉决定登门“拜访”。他们将两家被告公司的领导找到一起,指出作为窨井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他们疏于管理导致悲剧发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现在小子焕伤情不稳定,当务之急是搁置责任争议,救人第一,先把医疗费垫上。

  看到法院为了小子焕而奔忙,两家被告公司的领导也被打动,他们承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共同垫付4.2万元医疗费。 2月5日,在薛桂蓉主持下,这笔钱被当场交给了小子焕的父母。双方还约定,小子焕的父母在今年3月、6月、9月凭继续治疗的医疗费票据,到两家被告公司处各领取50%的垫付款。这下,小子焕的医疗费问题彻底解决了。

  “我原本是抱着‘你们不让我过好年,我也不让你们过好年’心思,想大闹一场的……感谢法院,让我没有做错事。 ”握着两位法官的手,小子焕的父亲既愧又喜。

  2月5日当天,小子焕父母从法院撤回了起诉。一起矛盾易激化案件终于在春节前夕顺利调解解决。

  (文中当事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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