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信用卡透支近2万元被判刑10个月
时间:201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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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安庆新闻网报道,利用信用卡刷卡消费是众多市民选择的支付方式之一,但是如果超过规定数额和期限透支信用卡且拒不偿还的,就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陈某某就因为透支信用卡近两万元本金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月4日,迎江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1年2月18日,被告人陈某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行信用卡部申办了一张金穗喜羊羊与灰太狼联名贷记卡。双方约定该卡透支额度为2万元。2012年10月陈某某最后一次刷卡、还款,至此共计透支本金为19975.66元。此后,银行多次以书面、短信、电话等方式催促陈某某还款,陈某某均置之不理。2012年2月,陈某某换掉手机号码携老婆孩子去外地打工。至2012年7月,陈某某已恶意透支中国农业银行安庆分行本金及利息合计24122.57元。2012年7月6日,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后将陈某某列为网上逃犯。2012年9月26日,陈某某被杭州铁路警方抓获。

  2012年10月,被告人陈某某将所透支的本金及利息合计25700元返还中国农业银行安庆分行。为此,银行向警方出具了一份还款证明,认为陈某某还款态度较为积极,态度诚恳,请求从轻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人民币19975.66元,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某已偿还全部透支款,庭审中其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胡芳 毅杰 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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