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菲) 2月1日,分手后备感失落的小明,绑架了年仅15岁的女友,在对受害人实施强奸后,还向其家人索要赎金。
2月1日下午,青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刑警二中队接到朱萍(化名)报案称,小明将其15岁的女儿萌萌绑架,并以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向其索要赎金。
经询问,侦查员得知,绑架受害人萌萌的犯罪嫌疑人小明今年18岁,武川县人,暂住东河区铝厂附近的出租屋内,无业,初中文化。小明与萌萌曾是恋人关系,因分手产生矛盾。当日,小明用萌萌的手机多次给朱萍打电话,索要赎金。13时许,他又发来短信,让受害人家人准备3000元,“否则准备收尸”。
当日22时许,侦查员得到准确线索,小明在包百附近出现,正在搜索的多路侦查员赶往包百步行街,22时许,侦查员在包百步行街一迪吧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并成功将萌萌解救。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1月25日绑架萌萌后,他乘出租车将萌萌挟持到东河区一家小旅馆,多次对萌萌实施威胁、殴打、强奸,并索要赎金。面对警方,小明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只觉得是在与恋人闹别扭。
目前,小明因涉嫌绑架、强奸被依法刑事拘留。
(原标题:恋爱分手后泄愤 包头市一18岁男子绑架强奸15岁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