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老板旗下7家公司进出的钱全是她在管 小小出纳,“蛀”出亿元大窟窿]
她挪用了9900多万元公款,存银行、理财、买房
两千多万买了不少商铺房产,最终引起老板注意东窗事发
本报驻绍兴记者 史春波
李某,35岁,一个只有中专学历的女人,却在绍兴兼任着7家公司的出纳。
如果我再告诉你,她还有亿元身家呢?
听上去是不是很像一个励志故事啊。但事实恰恰相反。
李某担任出纳的这7家公司是同一个老板的,但公司间的财务管理混乱,共享一套财务系统;而她就利用与老板是亲戚的裙带关系,以及老板对她超乎寻常的信任,利用上述财务管理混乱带来的漏洞,把大笔的款项,往自己的账户上“搬”。
东窗事发之时,她挪用的公款将近一个亿,连老板都惊得目瞪口呆。
大老板旗下7家公司
进出的钱全是她在管
李某最初是绍兴一家布业公司的出纳。因为老板还出资成立了另外6家公司,所以她实际上同时担任着7家企业的出纳。
话虽这样说,但身兼数职的她,只需要打理“一本账”。“这家布业公司在当地还是很有规模的,但可能是为了交税上打点马虎眼,存在着‘阴阳账’情况。实际上,7个公司只有一套财务系统。”办案人员告诉记者。
7家公司的资金进出都由李某操作,加上财务制度混乱,李某从中找到了“生财之道”。
从2008年3月开始,到2011年10月,李某先后通过提取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累计挪用了人民币9900余万元。
据知情人士说,李某之所以能够成功挪用近亿元巨款,是因为她和老板之间的关系不错李某与公司老板是亲戚,而且,男老板对这个女出纳,还有着超乎寻常的“信任”。
正因如此,公司的会计也对她这个出纳言听计从,她说怎么做账就怎么做账。
千万巨款高调买房
终于引来老板查账
如何让这近亿巨资“钱生钱”,身为出纳的李某也颇有心得。
或者存银行,或者买信托产品和基金,或者投入股市,或者买房子增值。
如果不是李某“高调”投资了多处房产,令老板起了疑心,她挪用公款的事说不定到现在都不会被发现。
当时,李某用千万资金购买了柯桥诸多繁华地段的商铺及房产,比如蓝天市心广场、蓝天文化商业中心、中海国际等。
树大招风。2011年12月,她买了不少房产的事情,终于传到了老板的耳朵里。“她哪来的这么多钱?”
到公司一查,老板终于发现了账面上这个吓人的“窟窿”。
根据公安机关侦查后获得的数据,截至2011年12月12日,李某的个人资产包括银行存款、现金、房产、信托资金、基金、股票、出借款、保险款等,本钱加上增值部分,共计价值1.039亿元。
办案人员称,李某光是银行存款和现金,就有5000余万元,其母亲名下还有价值1500万元的信托理财产品。
当然,这些钱,绝大部分是公司的。
涉案巨款基本还清
一审被判七年六个月
案发后,李某家属向绍兴县公安局退缴银行存款及现金合计人民币5500余万元(含利息),退缴相关房产价值合计人民币2100余万元(购买价格),退缴基金、信托理财产品价值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价格)。
根据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李某已经基本上把挪用的公款全部还清了,她没有把这大笔的资金挥霍掉。
但尽管如此,这个蛀虫出纳,依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绍兴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这个案子。法官判决,李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一审依法作出七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