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少女街头遭狂徒"活靶"射击 体内藏弹4天竟不知
时间:201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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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4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天水围发生“枪击”疑案,一名女子日前在巴士站候车时,肩膊突感疼痛,事主不以为意,惟连日痛楚未减,遂向私家医生求诊,发觉肩膊内似有异物,即往屯门医院检查,证实体内留有“铁弹”须取出,警方疑事主遭神秘枪手当活靶射击,正追缉枪手及追查“靶场”所在。

  一名女子5日前疑被气枪射击,“铁弹”仍留在体内须手术取出。疑遭“枪击”女子姓蔡(20岁),住天水围区。上月31日晚,蔡女在天恒邨巴士总站候乘巴士,其间突感左肩膊疼痛,查看下未见流血,一度以为身体不适,故未有理会。

  至翌日,蔡女仍感肩膊隐隐作痛,遂到住所附近一间诊所求医,经医生检查,发现其肩膞内似有异物,伤势可疑,医生建议转到公立医院接受深入检治,但蔡女半信半疑,未有实时求诊。

  直至昨晨她见痛楚未减,经与家人商议,决定到医院急症室求医,医护人员经检查后,发现其左膞头内留有一粒“铁弹”,怀疑她被气枪射中受伤,连忙向驻院警员报案;蔡女其后须留院接受手术,将留在体内的铁弹取出,目前情况稳定。

  警方在接获市民疑遭“枪击”报告后,即派人赶往医院调查,并到案发巴士总站现场了解,初步不排除有神秘枪手在附近大厦或高处,以途人当作活靶射击,惟经一番搜索并无发现,暂列作伤人案,交由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

  上月25日,一名送外卖女工,途经蓝田安田街一所小学门外,突遭人以气枪射击受伤,警方其后在附近德田邨拘捕一名34岁姓谢“枪痴”,并在屋内搜获十支仿制“长短火”。

  根据香港法例《侵害人身罪条例》条例,气枪伤人可被控普通袭击罪,如被射击者伤势严重,更可被控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射击、企图射击、伤人及打人控罪,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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