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销赃与典当行老板起争执 持刀伤人意外落网
时间:201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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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销赃时还持刀伤人,这小偷真胆大]

  本报讯(记者花耀兰 通讯员张汉舟 梅婧)一起入室盗窃案,失主尚未报案,小偷就已落网。原来,小偷得手后急于销赃,与典当行老板发生争执并持刀伤人。民警接到典当行内有人打架的报警后赶至现场,发现电脑来历不明,在小偷拒不交代的情况下,通过电脑上的QQ号联系到了失主,小偷就此意外落网。1月28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余春宝提起公诉。

  21岁的余春宝曾因盗窃被判刑一年零三个月,2012年1月刑满释放。同年10月10日清晨,余春宝从自己位于汉阳区王家湾的出租屋出了门,背着装有作案工具的斜挎包,步行来到徐家大湾,在附近寻找目标伺机作案。

  余春宝发现一栋住宅楼的大门没关,于是就偷偷溜了进去,边上楼边观察,看看有没有能够下手的房间。走到三楼时,发现有一家住户的防盗门关着,但门缝很大,他觉得机会来了,便从随身携带的包内掏出长起子把防盗门撬开。进入房间后,余春宝从客厅沙发上盗走了价值23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当天下午,余春宝来到江汉路一带寻找典当行销赃。他询问了多家,有的只出900元,有的出价1100元,最高的出价1800元。当他找到第4家典当行时,老板李某先是答应出价1900元,后来检查笔记本电脑时发现没有充电器,于是要砍价至1850元。

  两人因此发生口角,继而打斗起来,余春宝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相威胁,李某试图夺刀时右手、左耳被划伤。旁边有人向警方报案,称典当行内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双方带至派出所。民警向两人了解情况,余春宝支支吾吾说不出电脑的合法来源,行迹颇为可疑。民警灵机一动,通过该笔记本电脑上的QQ号联系到了失主。在证据面前,余春宝不得不承认笔记本电脑系盗窃所得。

  办案检察官指出,每年春节前后都是盗窃案件高发期,防盗有这几招:首先,邻里之间要和睦,相互照应,小偷自然无机可乘。其次,不要轻易透露行踪。如果长时间外出,应请亲朋好友代为看家,晚上外出时可将室内的灯打开,使小偷不敢轻易光顾。三要注意门窗等房屋出入口的安全。出门时一定要关紧窗户、锁好门,防盗门一定要反锁,尤其是要对靠近户外管道的窗户、阳台做好防护。四是不要在家中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大量现金应存放在银行,并将存折与身份证、户口簿分开保管;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有条件的还可以购买或租用保险柜,用于保管贵重物品及有价证券。最后,如果发现家中被盗,不要慌张,也不要急于清点物品,而应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若现场抓住小偷,也应立即报警,将其交给警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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