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再干几天就回家过年 却不想飞来横祸
城南路白沙路高架桥发生一起施工人员高空坠落事故
初步调查为小车绊到连着电缆线的脚手架晃动所致
26岁的长沙小伙子邹某某本想着再干几天活就可以和家人好好过个年了,没想到飞来横祸。昨日,他在离地面四五米高的脚手架上装霓虹灯时倒栽在地上,头部着地,受到重创,随即被送往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至昨晚11时记者发稿时,邹某某接受完手术后仍在昏迷中,具体情况如何还不清楚。
现场:施工人员从四五米高空坠落
事发大约昨日下午4时许,地点位于城南路、白沙路高架桥。记者赶到现场时,邹某某已被送往医院,地面上还可看到大量的血迹以及伤者的一双鞋。当时邹某某就在立交桥旁的脚手架顶端作业,往桥上装灯。这种施工用的脚手架底部有4个轮子可方便移动,所以脚手架相对不太稳定。
据现场一名目击者介绍,当时是一辆银白色小车从白沙路左转上城南路,当时车速并不快,也不存在违章现象。“当时那个小伙子在桥底钻孔,也没有抓住什么,直接失去平衡头朝下就掉下来了。掉下来后鼻孔大量出血,看起来伤得很重。”
记者了解到,事发时有4名工人在施工,两个人在架子上面,两个人在下面。这些施工人员已经在这边工作了3天了。架子周围有6个警示标志,还缠了一圈黄色的警戒线。警戒标志离邹某某做工的铁架子约有1米的距离,相当醒目。
记者从邹某某的工友处也了解到,因为他们是在架子的顶端作业,不太好固定,因此也没有使用安全带、安全绳之类的安全工具。当时伤者所在的一边脚手架基本被撞散了,另外一边的施工人员逃过一劫。
救治:伤者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令人气愤的是,那辆小车几乎都没有停留,就直接逃跑了。”现场目击者告诉记者,看到邹某某伤势严重,他们立即拨打了120急救中心的电话。
120急救车将邹某某送入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室,简单处置后迅速转入脑病二科。据该科张占伟副教授介绍,邹某某入院时已昏迷,中枢性呼吸衰竭,双瞳孔散大,右外耳道流血,生命体征极不平稳,被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
昨日19时左右,在完善了相关术前检查后,邹某某被推进了手术室,医生为他实施开颅血肿清除加去骨瓣减压手术。22时许,手术完成,但邹某某仍在昏迷中,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原因:车辆左转调头时绊到电缆线
接到报案后,天心交警迅速处警并开展调查。据市交警支队提供的情况称,昨日下午4时15分许,胡某驾驶湘ABQ280号白色小车沿城南路东往西经白沙路高架桥下调头往东行驶时,遇高架桥正在进行亮化工程作业,施工架占用了机动车道,车辆在左转调头时绊到一根垂落在地的电缆线,由于该电缆线连着施工架,造成施工架晃动导致当时正在架上作业的工人邹某某坠落。
当事车主在接到交警部门的通知后,主动来到天心交警大队接受调查。事件其他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小贴士
高空作业注意事项
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在陡坡、屋顶、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走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挡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记者 唐江澎 实习生 张亚林 李雨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