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曝"闺蜜"杀人分尸案 凶手三年后被揪出
时间:20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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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记者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月24日该院依法对王娟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王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这起发生在2009年的“闺蜜”杀人分尸案,历时3年,终于画上了句号。

  芦苇荡惊现无头尸

  2009年5月31日,家住盐城滨海县通榆镇的刘盛国和往常一样,与父亲一起下河放鸭。在芦苇荡中看到一只编织袋,出于好奇,刘盛国把编织袋打开,里面却是一具无头女尸。随即报警。滨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经法医鉴定,确为人体尸块。当日,该局即对案件立案侦查,但经过数月,死者的身份仍然无法确定,侦查陷入僵局。

  DNA验明死者正身

  2012年2月20日,滨海县公安局接到居民金娟的报警,称其妹妹金童自2009年二三月份在盐城开发区的哥哥金林家吃过年夜饭后就失踪了,同年5月金林收到过陌生号码的短信,口气像是金童,但该号码一直无法联系。

  该局随即抽取了金娟父母的血样做DNA检测。2012年3月,经DNA数据比对,盐城市公安局作出鉴定结论,死者正是金童。

  而据金娟称,金童平日与王娟关系最好,但王娟一直说没有和金童联系过。金童失踪后,她的东西都被王娟拿去了。2010年中秋节时,金娟就曾发现王娟妹妹手上的戒指很像是金童的。种种迹象表明,王娟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安机关随即对王娟及其前夫展开调查、审讯。很快二人就供认了杀害金童的罪行。

  闺蜜被逼成凶手

  王娟与金童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熟识。2005年,王娟做手术,金童甚至请假服侍床前。在王娟离婚后,她们住在了一起。在朋友们的眼中,她们姐妹的情感俨然是一对“闺蜜”。据王娟回忆,2009年之后,金童显得出格。她不允许王娟和男人有亲密的来往,甚至因为别的男人给王娟的一条短信或者一个电话,就导致她大吵大闹,闹得最厉害时甚至当着牌友的面拿刀要砍王娟。

  2009年4月初的一个下午,喝得醉醺醺的金童回到出租屋,要王娟出去借钱给她用,被拒绝后,金童掀开王娟的被子对其进行殴打。看着这个越来越疯狂的人,王娟也失去了理智,她将金童扑倒在地,并将她的针织衫扯出来,死死勒住她的脖子,生怕没死,王娟又用被子捂住她的脸。等到王娟回过神来,金童已经停止了呼吸。想到如果报警,自己年幼的女儿将失去照顾,她又叫来自己的前夫,一起分尸、抛尸。王娟的前夫也因为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陶展 姜振军 施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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