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担心旅馆不卫生踩着马桶如厕左腿被划伤
时间:20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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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张皓 王永胜 实习生周强)担心旅馆的马桶不卫生,顾客双脚踩在马桶上如厕,结果马桶翻倒摔破,划伤顾客。昨日,受伤顾客张女士向本报反映:旅馆该不该承担她的医药费?

  昨日上午,记者在武汉市三医院见到了张女士。她的右小腿上包着纱布。她说,她家住黄陂农村,一个多月以来,在三医院照顾被烫伤的老公。为了睡个好觉,23日下午3点多,她到医院旁边的一家私人旅馆,花70元开了一间房。当天下午4点多上厕所时,她担心马桶不干净,于是双脚踩到马桶上面,结果下来时,马桶突然翻倒在地摔破,她的右腿被马桶碎片划伤,鲜血直流,缝了5针。打破伤风针和吃消炎药,如今花去1000多元。她认为,马桶上没有不能踩的提示,马桶安装不牢,店方有责任,要她赔偿500元的马桶钱,没有道理。

  记者随后来到这家旅馆,看到了受损的马桶。旅馆负责人余女士认为,坐着马桶上厕所是生活常识,担心不干净可以采取垫纸巾等办法解决。马桶底部是用不干胶固定的,张女士有55公斤,站在马桶上,马桶受力不均,才发生翻倒。事发后,双方曾到黄鹤楼派出所调解,民警说这是张女士的责任。张女士要求店方赔偿医药费,店方才要求她赔偿马桶钱。这两天房间无法出租,更换马桶也需要费用,店方损失更大。

  武汉大学民法学教授李新天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说,马桶是日常通用品,店方没有提醒使用方法的义务。事故主要责任在于客人使用不当。从情感角度,客人自己也受了伤。建议双方各自承担损失,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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