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火药枪被儿子和其玩伴发现,两个孩子在争夺枪支的过程中致枪支走火,酿出命案。经贵州省遵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父亲胡银富有期徒刑一年。儿子小元由于未达到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而被免予处罚。
胡银富的父亲生前爱用火药枪狩猎。父亲去世后,胡银富便一直将枪藏于家中。
2012年10月5日下午,胡银富11岁的侄孙胡某在与其14岁的儿子小元玩耍时,发现胡银富家的谷仓后面藏着一支火药枪。因胡银富曾警告过小元不得将枪拿出来,也不能把家里藏枪的事告诉别人,小元便立即要求胡某将枪放回去。胡某不答应,小元便上前与他争夺起来。争夺过程中,小元不小心触动了扳机,枪支走火,胡某应声倒地死亡。事后,胡银富向死者父母支付了6万元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