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挟持女友杀死其弟被判无期徒刑
时间:201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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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朱姓男子因不满就读中学的女友有意分手,去年3月间躲藏在女友家,先以菜刀砍死女友的12岁小弟,后又持刀砍杀大弟,再挟持女友到顶楼企图同归于尽,震惊社会。台中高分院审结,仍判处无期徒刑。

  29岁搬运工人朱男,2009年间透过网络游戏认识当时12岁少女,成为男女朋友。朱男怀疑女友因另交男友而欲分手,去年3月7日,潜入女友住处,从女友的相机中发现女友与其他男子的合照,记事本中并记载上汽车旅馆、买避孕药等。

  朱男到厨房拿2把菜刀,躲到2楼储藏室,下午4点多,女友的12岁小弟先回到家,朱男先用童军绳勒他脖子,再持菜刀从颈部砍入,拖到浴室门口,让他流血过多死亡。6点多,女友与大弟相继返家,大弟发现有异,到厨房取一把菜刀上楼查看。朱男上前夺大弟的菜刀,并拿出藏在口袋的菜刀,朝他左胸刺下去,又从2楼追砍到1楼,大弟身中数刀,最后趁机向邻居求救才保住一命。朱男转而挟持女友到顶楼的围墙上,准备同归于尽,最后警察趁递烟时拉住朱男,救出少女。

  台中地院认为朱男下手凶残,丧尽天良,恶行令人发指,且未赔偿受害人,但尚能坦承犯罪,判处无期徒刑。朱男以量刑过重而提出上诉;检方也提上诉指出,朱男的恶性已达穷凶恶极,还扬言要杀女友全家,滥杀人命,非处以极刑无法避免日后再杀害女友与家人。

  台中高分院认为,朱男坦承杀害女友小弟,挟持女友本可行凶,但在警察到场后丢弃凶刀,显见犹念旧情、良心未泯,且并非预谋杀人,是一时激愤,尚未达到非执行死刑不足以实现正义的余地,审结后驳回上诉。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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