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团伙绑架初中生后将其撕票肢解 被执行死刑
时间:20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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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三人团伙绑架初中生后将其撕票肢解 被执行死刑]

  绑架初中生,残忍撕票截肢

  东莞三名重刑犯昨日被执行死刑

  蓝底布鞋、被绳子捆绑的双脚、一身简单的衣服、编有号码的马甲,这是曾旭耀、王祥、罗顺明3人最后的装束。23日下午,东莞中院对这3名刑事重案犯罪分子举行宣判执行会,经过15分钟的宣判,3人分别以犯绑架罪、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并押赴刑场。

  宣判执行会上,身材矮小的曾旭耀站在最中间,眼神一直闪烁不定,大部分时间看着天花板。2008年6月,曾旭耀因赌博输钱、生意失败,产生绑架小孩勒索钱财之念,并邀请同案人曾庆雄、曾辉共同作案。2008年11月8日21时许,3人驾驶面包车、摩托车行至东莞市大朗镇某路段时,见初中生唐某单独行走,遂强行将唐某拉上面包车。而后,曾旭耀等3人将唐某关押在出租屋。曾旭耀多次联系唐某的父母索要12万元赎金,唐某的父母将2000元汇入曾旭耀指定账户。

  后曾旭耀怀疑警方介入,3人购买了铝锅、塑料盆、菜刀等工具。曾庆雄、曾辉杀死唐某,曾旭耀将唐某的尸体肢解,放入铝锅内炖煮,随后将尸肉尸骨丢弃在河里与马路边的草丛。

  抢钱财劫杀工友

  王祥站在最左边,面对即将来临的死亡,他一直面无表情。王祥与被害人王某英均系东莞市长安镇某工厂工人。2010年6月初,王祥因经济拮据,邀请曾担任该厂保安的同案人伊鑫,打算抢劫王某英。

  同月5日3时许,王祥、伊鑫闯入王某英居住的厂区员工宿舍507房,并将王某英制服。两人将王某英打晕带入王祥居住的员工宿舍,并劫取现金1000元和手机、银行卡等物品。后王祥认为自己身份暴露,与伊鑫采取扼颈、用绳子勒颈等手段将王某英掐死。当日,两人将王某英的尸体抛弃。

  流窜各地贩冰毒

  与另外两名死刑犯不同的是,罗顺明从始至终脸色都十分凝重,对临刑有些许恐惧,宣判完毕后,当法警将其带离审判庭时,他一时还未反应过来,被法警推了一把才挪动迟缓的脚步。2010年4、5月间,罗顺明雇用同案人魏小海在东莞市帮助其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并雇请同案人殷伟驾车接送。同年5月16日21时,周永万打电话向罗顺明购买50克冰毒,罗顺明派殷伟驾车将冰毒送给周永万,获毒资7000元。

  2010年5月17日11时许,周永万向罗顺明购买100克冰毒,罗顺明获毒资3万元。后公安人员当场将罗顺明、周永万、殷伟抓获,并从罗顺明身上缴获冰毒122.31克和毒资3万元。(记者常思雯 通讯员谢黎荣)

  作者:常思雯 谢黎荣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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