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老赖拒不还钱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分别获刑1年
时间:2013-01-25
作者:
来源:

  原标题[老赖拒不还钱当庭收押]

  法院认定 两名被告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本报讯(记者李奎)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李某、冯某却始终赖着不还,法院的判决及强制执行,二人也都没当回事。

  今天上午,共同经营着石灰厂的李某和冯某二人因拒不执行判决罪分别被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当庭收押。

  据悉,55岁的李某和53岁的冯某,共同经营了一家石灰厂。2006年,两人从顾先生处借款8.7万元,借期1年;2007年,他们又分两次从顾先生处借款15万余元,借期半年。然而,借款后,两人却迟迟不还款。

  甚至在房山法院判决李某、冯某还款后,两人仍无动于衷,无奈的顾先生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判决生效后,李某、冯某的石灰厂有19万元左右的收入,但却一直没有还钱的打算。2011年4月,李某、冯某被查获归案。

  “钱欠了6年多了。”今天开庭,作为本案的受害人,顾先生亲自出庭指证,但李、冯二人都未看他一眼。

  顾先生说,李、冯二人当初称要扩大石灰厂的经营,四处借款,但此前二人已接到石灰厂要被政府关闭的要求。

  “他们还有两个麻将馆,生意都很火,每年纯利就15万元。”对于李、冯二人的赖账行为,顾先生越说越生气,他说经他调查,李某曾花巨资到全国各地旅游还包养情人,“但凡有半点儿良心的人,都应当知道先还钱”。

  “我和其他债主都要求严惩他们俩。”顾先生说,他宁可把这些钱捐给灾区,也不能让老赖逃脱刑责、逍遥自在。

  对于顾先生的指控,李某一度情绪失控,对于检方所指控的拒不执行判决罪也并不认可。据悉,执行人员曾从冯某处扣押了首饰若干,折抵2.2万元还给了顾先生。

【责任编辑:newsman】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