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引人深思,然而,14年前在河南省潢川县也发生了一起现实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日前,潢川县检察院对李光明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提起公诉。
时间追溯到1998年冬天,李光明与被害人汪某同为一个村相邻的两家盖房子。一天下午4点多,一位卖馒头老汉来到工地,李光明感到腹中饥饿,就买了2元钱的馒头,等回到工地后,发现馒头少了一个,便去找卖馒头老汉“理论”,并对其谩骂。此时,在附近工地干活的汪某指责李光明不应辱骂老人。李光明随即又与汪某发生争吵,进而引发双方施工人员厮打。慌乱中,李光明拿起一根木棍对汪某头部猛击一棍致其昏迷,汪某后因伤势过重于次日中午死亡。李光明自知闯下大祸,当即潜逃,开始了14年的逃亡生涯。2012年11月,李光明因无法忍受逃亡日子的艰辛而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