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人团伙盗了3000多万QQ号]
在网上通过木马软件盗取大量QQ号信息后,通过取信、洗信、卖信等系列流水线作业非法获利……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这起全国最大的盗取Q币及QQ号信息案,经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月16日在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6名被告人分别被控盗窃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卖木马软件,只为赚生活费和学费
家住渝中区的陶先生是一名网游爱好者。2012年1月,陶先生向渝中区警方报案称,他前一天给两个QQ号共充了420个Q币,但第二天所有Q币被盗得一干二净。
Q币是由腾讯公司推出的一种虚拟货币,腾讯网的QQ会员、QQ音乐、QQ游戏、虚拟物品等服务都需要Q币来支付。根据深圳市物价局备案,1Q币售价为人民币1元。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利用木马软件盗取QQ号信息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在这个犯罪团伙中,王某是学历最高的一个,也是木马软件的开发者。1988年出生的王某,案发时是武汉一所知名大学计算机专业研究生二年级的高材生,具备较强的软件开发能力。王某把自己设计的几款木马发到博客上炫耀,恰巧被犯罪团伙核心人员吴某看到,吴某联系上他,双方一拍即合。
承办此案的渝中区检察院检察官李鹏介绍,2011年初,王某刚编写出“QB马”木马软件时,以每月1.5万元的价格从吴某那里收取技术费,后来改为每天500元,最后对非法所得进行五五分成。
“我把木马软件卖出去只是为了赚生活费、学费。我认罪,我悔罪。”1月16日,站上被告席的王某向法庭表示,由于家庭经济较困难,大三后的生活费、学费就靠他自己编写软件赚取。
案发时,临近毕业的王某已被一家互联网公司聘用,“没想到这一切都成为了泡影!”
盗取QQ号信息非法牟利
王某编写的木马软件,是如何盗取QQ号信息来非法牟利的呢?
据检察机关指控,整个犯罪包括挂马、取信、洗信、卖信等流程。吴某是整个犯罪团伙的核心成员,主要从事策划、组织、指挥工作,相当于“老大”。
2011年初,王某编写木马软件后,一些团伙成员负责“挂马”工作,即在网站中种植该木马病毒,再趁用户浏览网页时盗取用户主机中的个人信息。之后,用户再登录QQ,木马就会记录用户QQ账号密码,然后自动发到盗号者指定的“箱子”里。吴某控制的“箱子”里,每天都会收到几十万封“信件”,即QQ号信息。
每天收到这么多“信件”,里面的用户或许有Q币,或许没有,被告人伊某、明某就主要从事“取信”、“洗信”,即对盗窃来的“信件”进行分类处理,将盗来的Q币兑换成游戏币。
明某和老婆梁某还负责“卖信”,他们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店,销售这些兑换好的游戏币。
3000多万个QQ号及信息被盗
“全国有成千上万QQ用户的信息被这个团伙盗取。”李鹏介绍说,案发后,公安机关从伊某的网盘上发现了被盗的3000多万个QQ号及相关信息,其中含有Q币、Q点信息的QQ号有2.3万余组。
“尽管数量庞大,但最终查实认定的被害人只有58人,涉案金额1.8万余元。”李鹏称,由于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警方通过QQ号中留存的个人信息与多个被害人联系,但因个人信息不实、被害人不配合等原因,只找到一小部分配合作证。
最终,检察机关对吴某、王某、明某、梁某、和某5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对伊某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提起公诉。
庭审中,6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并无太大异议。王某表示,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他将在监狱里好好改造,出来后把自己的技术用到正途,用于维护网络安全。
由于案情重大,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检察官支招,防止QQ号信息被盗
“本案中,有不少被害人是因为点击进入了黄色网站,下载了软件,其QQ号信息才被泄露的。”李鹏提醒,为防止QQ号信息泄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广大网民切勿点击各类色情网站或下载不明缘由的免费软件。同时,网民在使用电脑时,应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及时更新病毒库,定期进行电脑杀毒,增强电脑对木马等病毒的防御功能。
“此外,在使用Q币时,最好进行短信确认。”李鹏介绍,QQ用户可将自己的手机进行绑定,保证凡是要使用账户上的Q币,都必须经过用户本人手机短信确认,这样也能防止Q币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