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女友提分手情绪失控 险将3岁女儿扔下楼
时间:201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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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几次试图将女儿扔下楼

  他几次试图将女儿扔下楼

孩子被吓得直哭

  孩子被吓得直哭

  1月10日,身穿囚服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坐在开远市看守所的号室内,这是他进到这里的第81天。两个半月前,他因为“爱情”,成了失去自由关在高墙之内的囚徒,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时间回到两个半月前,去年的10月21日,李某持刀将自己3岁的女儿带上开远市城区武庙街一民房三楼的屋檐,声称要一起跳楼。期间,该男子因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险将幼女从屋檐扔下。而他这样做,只是为了见到对自己避而不见的“媳妇”。事发当天,李某即被开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次日以涉嫌绑架罪被逮捕。

  下午 1点30分

  男子携女站房檐上

  “那天下午1点30分,我突然发现那个男人就站在我家对面的房檐上,他旁边还站着一个小孩,接着我就听到男人带着哭腔喊‘不想活了’,把我吓死了……”说起当时的情景,在事发地点做生意的林女士还显得心有余悸。

  林女士说,当时那男的光着上身,手中拿着一把菜刀,好像身上还有一把尖刀,他旁边站着一个大概3岁左右的小女孩。男子显得非常激动,一再哭喊“如果媳妇不来见他,他就要带着女儿从三楼上跳下去”。随后,林女士报了警。

  接警后,开远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中队长李有兴立马带队赶到现场。“一名赤裸着上身的中年男子和一名幼女站在一栋民房窄窄的三楼屋檐上。见有警察出现,男子情绪更为亢奋,叫嚷着见不到媳妇,他就要和女儿跳楼。”鉴于事件的突发性和特殊性,李有兴马上向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几分钟后,前来支援的巡警、消防队员、派出所民警和医院医护人员赶到现场。

  下午 2点20分

  屋檐狭窄险象环生

  男子说,他姓李,是四川资中县人。十多年前,他在红河打工时认识了女友,后两人同居并去了四川。十多年了,一直没领结婚证,女儿也有3岁多了。后来,他和女友感情出了问题,女友提出分手并带着女儿回到了云南。

  希望和好的李某,一路寻找,最后才得知女友把女儿送到了开远市的一私立幼儿园办了全托。他在开远只找到女儿却没能找到女友,联系到女友后,对方仍然坚持分手,不愿跟他见面。他一气之下,抱着女儿就上了房檐。

  现场处置人员发现,李某和女孩所站在的地方,是距离地面5米多高的三楼屋檐上,屋檐仅只有40多厘米宽,转身都十分困难。如果稍有不慎,就可能摔下来。

  下午2点20分,不见女友出现,李某情绪更加暴躁,一直在不停叫喊,手持菜刀敲碎了身后窗户的玻璃,手也被玻璃划得鲜血直流。

  下午 4点10分

  幼女险些被丢下楼

  看到李某的精神几近崩溃,“我们只能是劝他‘消气降温’,向他索要了他女友的联系电话,并和她取得了联系,其女友很快从个旧赶了过来。”现场救援人员希望在现场民警不断做工作的基础上,再通过他的女友做工作,稳住他的情绪。

  下午4点多,其女友来到了事发现场,但她的到来反而使李某更为狂躁。两人一见面就唇枪舌剑,李某指着女友的鼻子开始数落昔日的是非恩怨,越说越激动,甚至拽起身边的女儿,几次试图将女儿丢下楼,吓得小女孩大哭。

  下午 4点50分

  女孩屋檐上打瞌睡

  下午4点50分,由于长时间在狭窄的屋檐上,加之当天下午太阳的暴晒,虽然李某仍在喋喋不休地叫嚷着,但他身旁的女儿明显已体力不支。满脸被太阳晒得通红的小女孩,站在屋檐上摇摇晃晃地打起了瞌睡。

  李有兴告诉记者:“当时小女孩在楼顶上已经处于半睡眠状态,一有闪失就会从楼上掉下来,相当危险。”楼下的救援人员大声提醒男子注意保护孩子安全。迫于楼下女友的大声惊呼和人群中发出的指责和呼喊,李某这才把女儿拉拢到身旁。

  下午 5点30分

  劝解无效果断拿下

  “一再的劝说,他终于意带女儿下楼。”李有兴说,当警方提出可以和他坐下来谈谈,李某见警方松口,带着女儿从楼上走了下来。但现场救援人员发现:李某一手抱着女儿,另一只手仍然紧紧握着一把刀并对着女儿。民警劝他放下手中的刀,但李某不听,非要女友给他一个答复。

  劝解无效,开远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杰让人拿来一包土豆片给小孩吃,饥饿的小女孩一见就嚷着要吃。杨杰马上将撕开的土豆片递给了李某,女孩从父亲手上接过土豆片吃了起来,由于被抱着很不舒服,女孩嚷着要父亲放下她,说要坐着吃。这时,李某不经意间把手中的刀换向了杨杰的一方,用另一只去抱女儿。见到时机成熟,一名消防队员一个箭步直扑李某,紧紧钳住他握刀的手,周围民警一拥而上,从李某手中夺下了尖刀。

  此时已是下午5点30分,距离案发时间已经过去了4个多小时。

  后记 >>

  进看守所连哭3天

  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开远市公安局。据了解,李某被刑拘后,在看守所里连哭了3天。后经民警劝解,情绪稍有平复。李某告诉民警,他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家里面还有年迈的老人要人照顾,希望能够轻判。

  民警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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