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残疾的王某被兄弟们送到通州一家敬老院后走失,至今下落不明。为此,王某的兄弟将敬老院告上法庭,索赔55万余元。近日,通州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王某自幼智力缺陷, 2009年父母去世后,由他的四个兄弟负责其日常生活起居。由于几个兄弟多在家务农,没有时间对其进行照顾,2009年6月3日,他们将王某送至离家较近的一家敬老院。
原告说,他们在送王某进敬老院时,已经说明他的智力有缺陷,敬老院没有提出异议。在缴纳了入院费之后,王某即入住该敬老院。2011年10月29日清晨,王某的弟弟接到敬老院电话称王某走失,但对于王某失踪时间、所穿衣服等问题,敬老院负责人一概说不清楚。无奈之中,王某的弟弟只好报警。
为找到王某,四原告四处张贴寻人启事,并在电视台播报,还先后前往涿州、唐山、廊坊等地进行寻找,但均未果。家人找到敬老院协商解决,但对方却以免责为由,拒不承担任何责任。无奈之下,起诉敬老院,要求其赔偿。 (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