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书记被指放高利贷 当地纪委调查
时间:20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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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叶伟报道:“借出50万元,每个月收利息4万元。”近期,网上曝出崇仁县城管局党组书记王建国,在当地放月息8分的高利贷,而且放出的50万元已收利息44万元,借钱者没钱还已逃走,不敢回家过年。

  本报记者驱车前往崇仁县调查时,该官员回应称“春节后上法院,一切等裁决”。而崇仁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县纪委将会同政法委及有关部门联合组成调查组调查。

  网曝城管局书记放高利贷

  在天涯论坛及江西大江网论坛上,一则关于“崇仁官员非法放高利贷”的网帖被众多网民关注,该网帖为实名发帖,发网帖人名为廖会龙,崇仁县人。

  网帖称,2010年11月,廖会龙在崇仁工业园区接到一工程,因资金周转困难,廖便四处凑钱。此时,时任崇仁县房管局副局长的王建国找到廖,称能提供200万元以内的资金周转,条件是一起建设该工程,并占有股份。2010年11月23日,廖和王建国达成协议,由王借给廖50万元,占有该工程部分股份。廖向王建国打了一张50万元的欠条。

  “后来,由于投资方资金没有到位,导致工程一直未开工,此时廖已将50万元用于应酬和开销。之后,王建国找到廖要其还归还50万元,廖希望宽限几个月。而王建国得知廖在县城有两块土地,便要求廖用两块土地作为抵押,并以每个月8分的利息计算(利息一个月4万元)。”网帖还称廖每个月借4万元现金还给王建国。

  本月11日,记者根据网帖所留的电话号码,联系上廖会龙。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在连续还了王建国11个月、每个月4万元的利息后,他实在是借不到钱了,而王建国天天找人逼债,年过六旬的他不得不远走他乡,两年不敢回家过年。

  官员回应:会上法院,一切等裁决

  政府官员竟然放高利贷,而且月息竟然高达8分?那么,网帖举报是否属实呢?

  14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崇仁县城管局,但王建国并不在办公室。之后,记者电话联系上王建国,王建国称他已经向法院起诉,等判决书出来再联系记者。

  据当地县委一名官员透露,王建国现在的职务是崇仁县城管局党组书记。

  县纪委及有关部门将成立调查组调查

  14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崇仁县纪委。崇仁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崇仁县委主要领导和县纪委接到过相关举报,纪委决定会同相关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

  “涉及高利放贷,廖会龙和王建国都违法了,借和放都是不允许的。”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事件的调查还没有开展、情况还不清楚,纪委没有更多的情况向媒体通报。

  对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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