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QQ号盗窃案重庆开庭 3000万个QQ号被盗
时间:20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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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在网上通过木马软件盗取大量QQ号信息后,一犯罪团伙通过挂马、盗号、洗信、贩卖等一系列犯罪流水线作业,非法获利。1月16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这起全国最大的QQ号被盗案在渝中区法院一审开庭,渝中区检察院以盗窃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420Q币一夜间不翼而飞

  家住渝中区的陶先生,是一名网游爱好者。去年1月,他向渝中区警方报警称,自己前一天给两个QQ号共计充了420个Q币。想不到第二天,所有Q币被盗得一干二净。据了解,Q币是由腾讯公司推出的一种虚拟货币,腾讯网的QQ会员、QQ音乐、QQ游戏、虚拟物品等服务都需要Q币来支付。根据深圳市物价局备案,一Q币售价为人民币1元。

  接报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利用木马软件盗取QQ号信息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在这个犯罪团伙中,王某是学历最高的一个,也是木马软件的开发者。1988年出生的他,案发时是武汉一所知名大学计算机专业研究生二年级的高材生,具备较强的软件开发能力。王某把自己设计的几款木马发到博客上炫耀,恰巧被犯罪团伙核心人员吴某看到,于是联系上他,开始犯罪。

  据承办此案的渝中区检察院检察官李鹏介绍,2011年初,王某刚编写出“QB马”木马软件时,以每月1.5万的价格从吴某那里收取技术费,后来上涨为每天500元,再到后来对非法所得进行五五分成。

  “我把木马软件卖出去只是为了赚生活费、学费,我认罪,我悔罪。”昨日,站上被告席的王某向法庭表示,由于家庭经济较困难,大三后的生活费、学费就靠他自己编写软件赚取。案发时,临近毕业的他已被一家互联网公司邀请从事互联网账户安全保护工作,“没想到,这一切都成为了泡影!”

  盗取QQ号信息非法牟利

  王某编写的木马软件是如何盗取QQ号信息来非法牟利的呢?

  据检察机关指控,整个犯罪流程包括了挂马、箱子、洗信、卖信等流程。

  被告人吴某是整个犯罪团伙的核心成员,主要从事策划、组织、指挥工作,相当于“老大”。

  2011年初,王某编写木马软件后,团伙一些成员负责“挂马”工作,在网站中种植该木马病毒,以便用户在浏览网页时盗取用户主机中的个人信息。用户浏览了这个网页,中了木马,再登录QQ后,木马就会记录用户账号密码,然后自动发到盗号者指定的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叫“箱子”。被告人吴某控制的箱子里,每天会收到几十万封“信件”(QQ信息)。

  每天收到这么多“信件”,里面的用户或许有Q币,或许没有,被告人伊某、明某就主要从事“取信”、“洗信”,对盗窃来的“信件”进行分类处理,并将盗来的Q币兑换成游戏币。

  被告人明某和老婆梁某还负责“卖信”,夫妻俩在淘宝上开了一家网店,销售这些兑换好的游戏币,从而达到销赃的目的。

  法院将择期宣判

  “全国有成千上万QQ用户的信息被这个团伙盗取。”据李鹏介绍,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伊某的网盘上发现了被盗的3000多万个QQ号及相关信息,其中含有Q币、Q点信息的QQ号有23941组。

  “尽管数量庞大,但最终查实认定的被害人只有58人,涉案金额1.8万余元。”李鹏告诉记者,由于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警方通过QQ号中留存的个人信息与多个被害人试图进行联系,但因个人信息不实、被害人不愿意等原因,只找到一小部分配合作证。

  最终,检察机关对吴某、王某、明某、梁某、和某5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对伊某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提起公诉。

  庭审中,6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并无太大异议。被告人王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他将在监狱里好好改造,出来后把自己的技术用到正途,用于维护网络安全。

  由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期宣判。

  检察官支招如何防止QQ号信息被盗

  1月16日开庭后,承办此案的渝中区检察院检察官李鹏针对案情,向广大网友支招如何防止的QQ信息在网上被盗。

  “本案中,有不少被害人是点击进入了黄色网站,下载了软件,其QQ号信息才被泄露的。”李鹏提醒,为防止QQ信息泄露造成不必要损失,广大网民切勿点击各类色情网站,下载不明缘由的免费软件。同时,网民在使用电脑时,应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定期进行电脑杀毒,增强电脑对木马等病毒的防御功能。

  “此外,在使用Q币时,最好进行短信确认。”李鹏介绍,QQ用户可将自己的手机进行绑定,凡是要使用账户上的Q币,都必须经过用户本人手机短信确认,这样也能防止Q币被盗。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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