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收无公章罚款票据 运管局:因太忙忘盖章
时间: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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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收无公章罚款票据 运管局:因太忙忘盖章

  未加盖公章的处罚票据

  本报宜春讯 记者陈国菊摄影报道:执法人员进行罚款处罚时,出具的罚款凭据应合理合法。而在丰城市就出现了一件怪事情,当运管执法人员给违规出租车司机开出处罚单时,竟是数张没有加盖公章和填写日期的票据,引发被罚者质疑。

  反映:三张罚款票据均无公章和日期

  14日,在丰城某出租车公司开出租车的鄢先生向记者反映,当日,由于旅客上下车频繁,他一时忘记为刚上车的一名乘客打表,被丰城市运管执法人员查处,当即被处以300元罚款。

  “说实话,没按规定打表受到处罚我没有怨言。但令我感到不解的是,当我交纳了300元的罚款后,执法人员给出了于2011年印制的3张100元面额的票据,上面却没盖罚款单位的公章,也没有填写当日的罚款时间。”鄢先生说,从这3张票据看,难免会令人心存疑问,因为没有公章和时间,不知道是谁收了他的罚款,这种收费手法是否正当?

  记者从鄢先生提供的罚款票据上看到,3张罚款票据面额各为100元,名称为“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定额票据”,并印有“江西省财政票据监制(收据联)”字样。票据第一项“非税收项目”填写的是被处罚的出租车车号,第二项“收费标准”填写的是“不打表经营”,第三项“金额”是印刷的壹百元,第四项“日期”为印刷体2011年,并附有票号。同时,3张票据都未看到加盖罚款单位公章及填写罚款日期。

  运管局:财务人员太忙忘盖公章

  15日,记者与丰城市运管局取得了联系,该局客运管理所的王所长告诉记者,罚款票据是从丰城市财政局领取的。现在市里成立了综合执法队伍,按规定是哪家罚款就应该盖哪家单位的公章,对这辆出租车违规行为的处罚,应该是盖运管部门的公章,此事等他去核实一下再作答复。

  几分钟后,王所长致电记者称,经查询确有其事,是因为这几天被处罚的车辆太多,发票据的财务人员太忙忘记盖公章。票据是从市财政局领取,可以用于罚款,属于预算内收入。

  随后,运管局的熊局长也主动致电记者,再三表示出现这种罚款票据不盖章情况确实是工作上的疏忽,但所收罚款都交到了市财政,管理上是收支两条线,不存在私收问题。鉴于此事,局里会引起重视,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工作行为。

  财政局:票据可用但一定要盖公章

  在无法得到丰城市财政局相关部门的回应后,记者联系了宜春市财政局,该局财政监督检查局的蔡局长表示,这种票据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可以用于行政单位罚款。如果是2011年印制的也还可以使用,但要盖罚款单位的公章,也就是一定要做到谁罚款谁盖章,绝不允许持没有盖章及填写日期的票据向被处罚人罚款。他表示将对此事介入调查。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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