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服毒自杀被救 被送医院后6楼跳下身亡
时间:201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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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凌晨,洪湖男子王某欲服毒自杀被家人及时发现,送往医院治疗时从6楼跳下身亡。王某跳楼身亡后,家属认为医院应该负责。而医院认为,医护人员极力阻拦,已尽到了该尽的义务。昨日,院方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向王某家属给付了3万元钱。

  王某的堂姐告诉记者,王某今年27岁,是洪湖市大同管理区人。10日晚,王某在自家养鸡场内服下了为鸡舍消毒的消毒液轻生。家人及时发现,将其送往管理区卫生院抢救,王某得以暂时脱离生命危险。随后,家人将王某转送至洪湖市人民医院治疗,王某被安排在该院6楼的重症监护室内。

  11日凌晨3时许,王某再次萌生轻生念头,冲出重症监护室,医护人员发现后立即上前阻拦,王某奋力挣脱了医护人员,从6楼跳下,抢救约一个小时后,王某死亡。知情人透露,王某生前曾数次割腕自杀未遂。

  记者从洪湖警方获悉,当日下午5时许,王某的遗体被送往殡仪馆。王某的家属认为,王某住在重症监护室内,身边并无家属,出现了这种情况,医院理应负责。

  洪湖市人民医院一徐姓副院长称,王某本身就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医院再度寻短见时,数名医护人员合力阻拦,但被他强行挣脱,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院方称,此次非正常死亡事件中,院方已尽力,但出于人道主义精神,院方还是给王某的家属3万元安葬费。

  楚天民报评论员:不能承受之重

  纵身一跃,一了百了吗?没有。不管是精神病患者,还是正常人,他的眼睛是闭了,但因他而引发的故事,还要继续。

  所以我总认为,轻生是自私的。在那一瞬,他们只想到自己的心结,从没想想父母兄弟,没想想爱他的人们,更不会想到死去之后,还会引发各种纠纷。

  你会说,埋怨死者,合适吗?不,我可不是埋怨死者,因为死者已看不到这文章了。在甲骨文中,“死”是个象形会意字,左边一堆骷髅,右边一人正跪着,意思是:死,是活人的事。死者长已矣,活人还要继续,还要为死者遗留的问题费脑筋、费口舌、费精力……所以但凡评议死者的文章,都是给活人看的,让我们明白生之伟大,让我们追求死得其所。

  所以我不想评议这则新闻里的丧属与医院之间的纠纷,因为这于双方,大概都很不忍,3万元,可能双方都并不满意,既不能衡量一条人命的价值,也不能表明医院的责任,总之就那么不明不白,只好以“人道主义”一词去涵盖;而这,才是最令人悲伤的。无论怎样的死,我们都这么万般无奈,因为那是另一个世界,我们无从追问。

  死很容易,活才艰难,无论是纠纷双方,还是亲朋好友,我们哪怕从“为亡人讳”的角度,都应相互包容,相互宽宥,相互勉励,因为死者留下的世界,是你的,也是每一个活着的人的,和谐尚需共同打造。所以,“愿死者一路走好,愿活人豁达勇毅”,话虽老套,却是至理。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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