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母亲因医保限额被强行出院后身亡
时间:2013-01-15
作者:
来源:

陈春鸣

  陈春鸣 画

  广州一位博士生的母亲“被出院”后病情恶化不治身亡,引发对“医保限额”的连串质疑

  医院为何狠心“逐病患”?

  一位51岁的母亲吸着氧气坐火车从千里之外的四川来广州市慈善医院治病,住院19天后,院方坚决要求其出院。出院仅三天,病情突然恶化,再次被送往该院抢救,但这一次,这位母亲没能活着离开医院———6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广州中科院地化所在读博士生龚晓峰近日通过微博发问:谁该为他母亲的离去负责?

  事件

  住院17天,必须办出院?

  “我们把困难告诉主治医生,并说明如果由于医保的限制,可以自费住院,但……还是坚持让我们出院,解释说这是医院规定,他们没有办法。”

  龚晓峰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母亲名叫雷素清,患风湿性心脏病已多年。龚母此前在四川做过两次手术,但病情并未彻底好转。“我在CNKI(专业学术期刊网)上搜索到,古中医疗法对这种病有效果。这篇文章是位于广州芳村区的广州市慈善医院医生写的。我了解到,该院有全国少有的中医治疗危急重症的科室。”于是,龚晓峰让母亲来广州治疗。

  2012年10月17日,龚母吸着氧气乘火车从四川遂宁来到广州,住进了广州市慈善医院的中医经典科。第一周的治疗令龚母很辛苦,一度想放弃。龚晓峰回忆,该院颜芳主任和黄臻医生解释:这是“黎明前的黑暗”。一周后,龚母的病情开始好转,脸色、胃口、下肢水肿情况均有改善,能被搀扶着下床轻度活动,但身体依然很虚弱。

  住院19天后(2012年11月6日),主治医生就要求龚母出院。“当时主治医生跟我说,因为你妈妈是医保病人,在我们医院一般只能住17天,之后就必须出院后再入院。”11月6日,由于医院停止开药,龚母不得不离开医院。据龚晓峰介绍,龚母入院后曾做过一次心脏彩超,其中EF值低至30℅(EF值即射血分数,医学上通常认为低于35%即随时有生命危险),住院19天后龚母依旧不能平躺,大小便频繁,每天必须吸氧输液。龚晓峰认为,龚母当时完全不具备出院的条件。

  “我们在广州没有亲戚,宾馆里也不能煲中药。另外我母亲由于心衰严重,需要睡得很高,宾馆肯定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我们把这些困难告诉主治医生,并说明如果由于医保的限制,我们可以自费住院,但黄臻医生请示科室主任后还是坚持让我们出院,解释说这是医院规定,他们没有办法。”龚晓峰说。

  据业内人士介绍,所谓“医保定额”限制,是由各地医保管理部门制定的一些常见病种的规定费用额度,超出部分由医院负责支付。例如阑尾炎手术,医保规定只负担6000元,如病人实际费用超过该额度,则超出部分一般由医院负担。

  一周后“回炉”,先交住院费?

  在办理出院结账的同一天内,就已经预收了龚母“下一次”住院保证金3000元。但随后又让龚晓峰家人退钱、出院,一周后再来。

  据龚晓峰回忆,事实上,当时院方原本是想给龚母办一个“假出院”手续:在办理出院结账的同一天内,就已经预收了龚母“下一次”住院保证金3000元。11月6日,龚父在结清之前1.7万元住院费的同时,立即缴纳了3000元的入院费,准备继续住院。“我父亲银行卡上有记录,可以对证。”龚晓峰说。不过,现场的医生却表示:医院有新规,住院一般不超过17天,且出院一周后才能重新入院,所以让龚晓峰家人退钱、出院。医生随后通过门诊挂号开出一周的药,让龚母一周以后再来入院。

  问题随即出现:由于龚晓峰只是一个在广州读博士学位的学生,龚母出院后只能住在中科院地化所的专家公寓里。按照龚晓峰的判断,由于出院后护理条件相当有限,龚母的病情在出院后62个小时之内就发生了恶化———出院不到三天,龚母就高烧到了39℃,11月9日凌晨,心急如焚的龚晓峰推着轮椅把母亲送回到了广州慈善医院,当天早上转到中医经典科重症室。

  一番折腾之后的龚母却再也没有好转过来———“11月11日凌晨4点,我母亲在第5次大便以后心跳居高不下,仍有发烧现象。11月12日,我母亲重度肺炎感染,诱发心衰,随时可能出现生命危险,转到ICU,之后又转到中医经典科重症室。11月17日凌晨1点开始,病情持续恶化并于当日下午3点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龚晓峰说。死亡的原因并非风湿性心脏病,而是重度肺炎感染诱发心衰、全身脏器衰竭。

  “如果医院没有强制我母亲出院、没有这一番折腾,她的病情可能会好转一点,活下来的几率也就会更大一些。”“如果我母亲不是医保病人,是不是医院就不会强迫我们出院?”面对母亲的死亡,龚晓峰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不断重复这个疑问。

  回应

  涉事医院:没有必须出院规定 没有提前收住院费

  1月4日,羊城晚报记者跟龚晓峰来到广州市慈善医院,该院中医经典临床应用研究基地科室主任颜芳表示,龚母之死和医保没有任何关系。

  为何病人及家属一再要求住院,但医院还是坚持让其出院?颜芳强调:龚母已达到出院标准医院才让其出院的。他拿出卫生部关于出院的标准:入院时的主要症状得到缓解,没有其他需要进一步住院的原因。颜芳称,龚母已患病多年,经过中医的治疗后,“能下地活动。”

  至于病人住院17天后被要求必须出院一次再入院,颜芳否认有这样的规定。“但是每个科室每年度的确会对每个病种的平均住院天数进行一个统计。医院按照卫生部的要求,会尽可能缩短住院周期,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为何龚母出院当天即办理入院手续并缴纳3000元住院费?颜芳表示没有这样的事。

  医保部门:病人是否适合出院 唯一标准是其病情

  广东省一家大型医院医保处负责人介绍,由于龚母是四川遂宁的医保参保人,其治疗费用不受广州医保政策约束,龚母在广州的医疗费用是先自费,然后回四川报销。所以龚母被要求出院,肯定不是医保制度的问题。

  不少医院存在分解病人住院次数、让病人重复住院的情况,因为有利益在当中,最后却让病人误以为这是医保局的规定。“比如广州荔湾区一个呼吸病人,一年内在三个医院转院8次,医院就是想多得‘人次’。分解住院、重复住院作为一个严重的违规行为,我们下一步要作为重点来接受参保人投诉,对此进行严肃处理。”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说,同时表示:病人出院的唯一标准是病情是否适合出院,没有任何其他标准。

  声音

  提起医保限额 医生个个摇头

  @医生哥波子(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这个也是新医改出现的问题。普遍否?还不知道。

  @不典型医生(知名医生):这事太普遍了,只不过因此而发生的恶性事件还不多。医保给医院定指标,比如均治费用3年零增长,医院给科室定指标,所以医生不敢收重病人,因为收了一个重病人必须要动员三四个本不需住院的轻症病人“冲费用”。

  @柳叶刀客721(知名医生): 作为一名医生,对此现象很痛心,也很无奈……不但限制平均住院日,还限制该医院每年收治医保患者人次。

  @stassiazh回复@医生哥波子:厅长,很诚实地跟您说,确实普遍,我们江门、中山、佛山、珠海的同行大家聚一起都在吐槽这个医保政策,收病人越多亏得越多,病人危重亏得更多!去年起我们医院就为医保超额焦头烂额了,医改医改,到头来是医院与病人双输的局面!到底受益方是谁,不用说了吧?

  @納言敏行-跑族瑩瑩:我妈也是医保参保人,七月病发住院,住够天数不停给医院赶,已换了七间医院。现在一间不出名而且离我们非常远的二甲医院住了三个月……何时才能让这社会问题解决?

  (杨辉整理)

  羊城晚报记者 杨桂荣 杨辉 通讯员 邓乐仁 实习生 李静 范晓玲

【责任编辑:newsman】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