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5天3次抢劫 1名受害者被捅10刀
时间: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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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与其丈夫。

  王艳与其丈夫。

李强作案的工具和抢夺的物品。

  李强作案的工具和抢夺的物品。

  1月7日晚上10时许,宜宾市民王艳在宜宾市翠屏区凤凰小区被劫匪连捅10 刀,挎包被抢走。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宜宾市公安局获悉,抢包并伤人的男子李强于1月12日晚被警方抓获。

  案发抢包时以为有人“开玩笑”

  1月7日晚10时许,王艳从宜宾市翠屏区南岸沃尔玛买完东西步行回家,行至凤凰小区后门附近,一个黑影从后面抱住了她。王艳称,先以为是自己的朋友开玩笑,后来才发现是有人抢包,抢包的男子见王艳惊呼,掏出刀子向她捅去。

  受伤的王艳倒在地上,劫匪趁机夺走挎包,并迅速离开现场。王艳忍着剧痛,拨打了报警电话。

  进展被害人很快可以出院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来到南岸市二医院普外科病房,王艳正坐在病床上休息。

  王艳告诉记者,昨日,她刚拆线,现在仍感觉脑子有点晕。

  据了解,王艳被送往医院时已经休克,手臂被刺穿,腰部的刀伤差一点伤及肾脏,大腿背部伤及骨头,医生已经进行了伤口缝合手术。据王艳的主治医生杨武介绍,王艳身体恢复得比较好,很快就可以出院。

  破案警方全城搜捕嫌疑人

  1月7日案发后,翠屏区金沙江大道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迅速赶到现场,把王艳送往医院救治。经清理,王艳被抢走蓝色挎包一个,内装有现金500元、手机1部和银行卡等物品。随即,宜宾市公安局和翠屏区公安分局成立了“1·7”抢劫伤人案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同时,警方向各个警务单位通报案情,并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区域和路段实施巡防和蹲守。

  1月12日晚上10点多,当金沙江派出所民警巡防至南岸七星路与龙湾路交界处时,发现宜宾市商职校后面的草坪中,蹲着一名青年男子。男子衣着、体貌等特征,与专案组刻画的嫌疑人极其相似,民警便上前进行盘查。

  经审讯,男子对“1·7”持刀抢劫伤人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另外两起抢劫案。

  疯狂江安男子5天3次作案

  经查,男子叫李强,23岁,宜宾市江安县铁清镇人,2005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3年,2008年刑满释放。

  2013年元旦前夕,刘强从江安来到翠屏区,平日多留宿网吧或露宿街头,无固定居所,钱花光后便实施犯罪。刘强如实交代了1月7日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另外两起案件。

  1月3日下午6点过,李强在叙府立交桥上,从一女子身后抢走1个LV棕色提包,内有LV钱夹1个,人民币2000余元,港币1700元和手机等物品。1月6日晚11点过,李强在龙湾路口的人行道附近,割伤一女子左手,抢走1个挎包,内有现金180元、1张银行卡等物品。

  目前,李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张勇 实习生 顾博文 陈婷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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