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前妻过分溺爱孩子持刀将其“割喉”
时间: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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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徐州1月14日电 (李东艳 马以轩)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比海深。但是这感情在江苏新沂人王庆这对曾经的夫妻眼里,似乎并不成立,他们在劳燕分飞后,却因为王庆认为前妻太纵容溺爱孩子而互生罅隙,并升级为武斗。1月14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致伤前妻的男子王庆有期徒刑8个月。

  现年40多岁的王庆是江苏新沂人,他与孙惠原是夫妻关系,并育有一子。结婚初期,王庆二人关系尚可,但时间久了,双方却不断因琐事争吵,以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09年,因感情不和,王庆与孙惠协议离了婚,儿子由孙惠抚养。

  离婚后,王庆经常去探望儿子,孙惠对此素有不满。某天,王庆再次像往常一样来探望,刚进屋便又因琐事与孙惠发生争执。此间,让王庆没想到的是,儿子竟然掏出一把刀加入争吵行列并与他进行对峙,这不禁让王庆大为光火,他觉得儿子敢如此做一定与前妻的“教唆”有关,认为前妻太纵容溺爱孩子,因而对孙惠心生怨气。此次,双方闹得不欢而散。

  2012年6月的一天,王庆约见前妻孙惠要求“解决”孩子管教的问题。本来就意见分歧,二人很快就起了争执,随即争吵起来。紧接着,双方矛盾激化,竟开始拳脚相见。在此过程中,心存怒气的王庆持菜刀就向孙惠的脖子划去,孙惠躲闪不及,结果造成其颈部右侧横斜行7.5cm创口,左颈部横行2.5cm创口。经法医鉴定,孙惠的损伤构成轻伤。

  事发后,王庆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当时我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就冲上去用刀割伤了她。我对不起她,太冲动了,不该采取这样过激的方式。”受审时,王庆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他称事情的起因只是孩子的管教问题,双方完全可以好好协商,但自己却没顾及曾经的夫妻感情,造成前妻受伤的后果,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随后,王庆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孙惠达成协议,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6万余元,见王庆积极悔罪并积极赔偿,孙惠考虑到双方虽然已经离婚,但毕竟曾经夫妻一场,且育有一子,认为没有必要将矛盾激化,遂对王庆的行为予以谅解,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庆因家庭矛盾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王庆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结合具体案情,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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