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各自离婚后“试婚”6年 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
时间: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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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情侣各自离婚后“试婚”6年 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

  中新网宁波1月14日电(记者 何蒋勇)牌桌上相识生情,各自离婚后同居,结果“试婚”六年后非但没结成正果,还差点拔刀酿出血案。相爱容易分手难,两人把官司打到了宁波镇海法院,要求男方补偿青春损失费10万元。

  马先生是镇海一家公司的老板,事业有成。但令他苦恼的是,家庭却不怎么和睦,妻子与他感情不合,两人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经常吵架,马先生感觉不到家的温馨,心中十分苦闷,为了排遣郁闷的心情,空闲时间经常到棋牌室打牌消遣。

  2006年5月的一天,马先生在棋牌室遇到了李女士,李女士是外地人,因为与丈夫感情不好经常吵架,所以独自来到宁波打工。两人因为经常到棋牌室来,渐渐熟悉起来,后来在聊天过程中,发现彼此之间非常有共同语言,慢慢就产生了感情。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浓,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两人经过商量,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两人都与各自配偶离了婚,然后生活在一起。马先生自己在镇海有套房子,李女士离婚后就搬到马先生的房子里一起生活。

  两个有情人终于走到了一起,彼此非常珍惜对方,都想好好的过日子。马先生本来说要领结婚证,但李女士表示,由于经历了上次失败的婚姻,彼此都要慎重,再了解一段时间。听李女士提出“试婚”,马先生想想也有道理就同意了,就这样两人过起了“试婚”生活。

  刚开始一两年,相处得比较和睦,可是时间久了,两人渐渐因为很多事情意见不合,经常发生口角,感情也渐渐淡了,领证的事情就此搁浅下来。此后,马先生不止一次收到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称李女士如何生活不检点,经常和别的男人在一起。这令马先生大为恼火,而李女士称绝无此事,都是别人造谣生事。为了此事两人争吵持续升级。

  2012年7月的一天晚上,两人又为此事发生争吵,大打出手,李女士恼羞成怒,一气之下拿起一把剪刀刺向马先生,好在马先生躲闪及时,只擦破点皮。

  这次争吵之后,两人的感情彻底破裂。马先生提出要和李女士分手,要求李女士搬出他的房屋。但李女士却不肯,毕竟跟了他六年,要求他补偿青春损失费10万元。

  两人争执不下,马先生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李女士搬离自己的房屋。

  近日,在法院的调解下,两人达成调解协议,马先生补偿李女士3万元,李女士限期搬离马先生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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