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急救车无钱付15元通行费在收费站耽搁半小时
时间: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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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李洋 李洪洲) 昨日10时30分许,珲乌高速上江密峰服务区北区入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承载34人的客车发生侧翻,14人不同程度受伤。救援过程中,因过路费问题,急救车辆在收费站耽误了半个多小时。

  现场:大客车侧翻 14人受伤

  昨日13时30分许,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从敦化开往长春的长春籍大客车侧翻在路边雪地里,车内一片狼藉。

  事故发生时,吉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蛟河大队案件中队两名民警巡逻行驶到对面车道。

  “我看到大客车在路面上强烈颠簸,突然侧翻在雪地里。”蛟河大队民警高大谦说,他和同事王皓田立即停车,穿过隔离带将所有乘客救出后,并将人疏散至附近的江密峰服务区。

  “我们当时就进行了登记。客车核载39人,车上当时连司机共有34人,14人不同程度受伤。”蛟河大队案件中队中队长郑君介绍。

  据悉,其中4名受伤较重者是孟庆芳、崔州福、张喜军和张玉宏。孟庆芳因疼痛难行,被担架抬进医院,另3人下车后自行入院。

  昨日14时30分许,长春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赶到,为伤者补交了治疗费用。据大客司机王明辉说,道路太滑了,客车先是遇到一块冰,然后开到雪上,雪较高将车顶翻,现在他腰部受伤较重,但没生命危险。

  郑君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事故确实与雪天路滑有关系,但也与司机处置不当有关。

  120急救:当时出车紧急,都没带钱

  “12时20分许,急救车拉伤者返回到出口时,收费员说我们U型行驶,超时30分钟以上,应该按规定交纳200多元的全程费用。” 该120急救车一名男医生说。

  “我向收费员解释,车内有4名伤者急需到医院抢救。收费员请示领导后答复,只收取行驶距离费用15元。”该医生称,当时急救人员出车紧急,都没带钱。

  “无奈之下,我只好询问车上的4名伤者。他们正痛苦呻吟,也没人带钱。于是,我又与收费员商量,得到的答复是无法放行。”该医生这样对记者说,此时看到附近某媒体记者,借了15元交费。此时已是12时53分。因15元钱,耽误了33分钟。

  吉林市急救中心一名负责人表示,如果耽误时间太长,患者出现了生命危险,谁来负责?

  收费站:120不属于免费车辆 按规定收费

  华丹大街收费站负责人杨先生介绍,这辆急救车属于U型行驶,即从本站入口领卡进入,又从本站出口刷卡出的车辆。系统规定,U型行驶不超过10分钟不收取通行费;超过10分钟不超过30分钟按最近路段收费;超过30分钟按最远路段收费。按规定,急救车应收取200多元,但考虑到拉乘伤者,情况特殊,所以只收取实际行驶里程费用15元。

  “按照国家和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规定,120急救车不是规定中的免费车辆,所以我们只能按照规定收费。”杨先生说,如果特殊情况下,无法当时交纳费用,可以用有效证件或物品抵押,过后再补交,站里也能放行,但此方案与急救人员沟通无果。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全省对高速公路行驶的120急救车不免费,“只有特殊情况下,才能特事特办。这要视情况而定,并请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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