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为230元借款催要9年 双方动手后方还
时间:2013-01-11
作者:
来源:

  他们都是一个单位的人,老熟人,却为230元的借款,催要了9年,最后还动了手,闹到西安莲湖区红庙坡街办火西社区,社区主任调解后,才了结了9年恩怨。

  两人闹起来,社区主任很头大

  1月9日中午,冯丽(化名)在简陋的自家小店里熬了玉米粥,请社区主任崔桂英喝。“很想感谢她!”冯丽说。

  两人说这事得从2012年8月说起。一天,冯丽到社区,说:“刘军(化名)欠了我家230元没还,还把我打伤了,我要让他还钱!”

  隔了几天,刘军来社区,说:“冯丽家扣了我三轮,我要让她还三轮!”崔桂英觉得头大了。

  冯丽丈夫生前和刘军都在一物资供应单位上班,是什么让冯丽和刘军闹到社区来了?这还得从2002年说起。

  2002年借出600元

  冯丽,64岁,在西安莲湖区红庙坡街办火西社区的一个空地开着个小店,2002年,就在这个小店里,刘军媳妇与冯丽夫妇聊天。

  “杨哥,我有个朋友要结婚,我得随份子,最近实在周转不开,能不能借我300元?”刘军媳妇说。

  冯丽丈夫想了想,便拿出300元给了刘军媳妇。“后来,他们家又几十几十地零借,一共借了600元。”昨日上午,冯丽说。大家就住在一个社区内,抬头不见低头见。每次遇见刘军和他媳妇,冯丽都希望他们能还钱,或提一下借钱的事,但每次,他们都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好多次,冯丽想要追回欠款,但每次都觉得不好意思开口。

  2004年要回370元

  2003年,冯丽丈夫患了胃癌,不到一年,就花了十几万。

  2004年,丈夫离世。“我是从农村来的,没文化。”昨日,冯丽说。

  以前,商店都是丈夫经营,丈夫去世后,三个孩子的上学、工作、成家,全都摆在冯丽面前。生活的重负,让她时时想起丈夫。想起丈夫手上还有一笔钱没还回来,她就觉得要为丈夫完成此事。再说,600块钱也能为家里解决不少事呢。

  有一天,冯丽看见刘军媳妇从商店前的路上走过。“你看,我老头也走了,我们无依无靠,你要不把我们的钱还了吧。”冯丽笑着说。

  对方给了她300元。“后来又有一天,给了70元,还剩230元没还。”冯丽昨日说。

  2012年7月,从口角到动手

  这230元成了冯丽的心事,“我觉得,如果不要回,无法向老头交代,再说,家里确实有困难。”冯丽昨日说。再次遇到刘军时,冯丽开了口,“这事儿我得问问我媳妇儿。”刘军说完后,便给媳妇打电话,媳妇说,钱已经还完了。

  “当时我和媳妇正在闹矛盾,2006年,我们就离婚了。”昨日,刘军说。

  2007年,冯丽再次去单位找刘军。“当时同事多,我觉得很丢脸,就让她拿借条来。”刘军昨日说,两人不欢而散,从此闹僵了。

  此后,冯丽联系不上刘军媳妇,又多次去找刘军要钱。直到2012年7月的一天,两人从口角上升到动手打起来,冯丽受了伤。

  “如果我真的欠了钱,哪怕是2300元,我也还,但这事过去这么久了,又没借条。”刘军说。

  一个月后,冯丽的儿子悄悄把刘军的三轮车拉走。

  230元和医药费分三次付清

  “因为没借条,我只能让他们彼此理解,化解前嫌。”崔桂英昨日说。她和社区调解室工作人员两头跑,凭借多年来在火西社区搞群众工作的威信,很快化解了此事。

  最后,以刘军给冯丽800元了结此事,其中包括230元和医药费。

  刘军工资因事被冻结,“我实在没钱,分期还,行吗?”冯丽答应。

  “第一次4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200元,每一次都是我转交,每一次我都签字,最后一次我写清楚‘钱已还清’。”昨日,崔桂英说。

  律师说法>>

  借款最好要有书面凭据

  昨日,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瑾说,第一,民间借款时,最好要有书面凭据。第二,夫妻中一方借钱或借出钱,都代表两人,有连带责任,所以夫妻中任何一方对债务都有权利追查或有义务偿还。第三,要依法维权,要注意维权时效,民事诉讼时效为两年。社区记者任婷

【责任编辑:newsman】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