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挂横幅时触电身亡 电力公司被判赔25万元
时间:201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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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顶挂横幅不幸触电身亡

  电力公司承担部分责任被判赔偿25万

  本报讯 在楼顶挂促销广告时不幸碰到高压线导致死亡,死者李某的家人将电力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共计35万元。今天上午房山法院通报,一审认定李某和电力公司均有责任,电力公司被判赔偿25万元。

  李某的家人诉称,李某受雇到某楼顶挂促销广告横幅,因不幸触碰到高压输电线身亡。经查发现该输电线是1万伏的高压线,而楼顶与高压线距离约1.4米,不符合架空电力线与建筑物间的安全距离要求。因此电力公司应承担李某死亡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共计35万元。

  电力公司认为,李某到楼顶挂促销横幅进行了违规操作才致使触电身亡;并且架设高压输电线时,高压线与楼顶距离超过1.4米的距离,符合标准。因此电力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电力公司在架设高压输电线时符合安全距离要求,但作为该输电设施的监督和管理单位,未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在发现危险隐患的较长时间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和警示,因此对因隐患导致的事故发生,电力公司负有责任。

  李某对房屋上方高压输电线的危险性有足够认知,却不顾危险的存在,接近危险区域悬挂横幅,以致触电身亡,对该后果也存在过错。

  因此,法院判决由电力公司承担李某死亡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25万元。

【责任编辑:new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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