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妻子因琐事争吵持菜刀砍伤民警
时间:201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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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徐州1月8日电 (李东艳 王雷 王文睿) 生意场上失意的江苏徐州一男子张某因为身陷还债窘境,冲动易怒,在与妻子因琐事争吵中情绪失控,竟持菜刀砍伤前来调解纠纷的民警,直至警方出动防暴队才将其制服。1月7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依法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决张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张某在做生意时资金周转不畅曾向多人借贷,但注入资金后生意仍然不见起色,随着一个个债务到期,张某陷入了无钱还债的窘境,本人也渐渐变得沉默寡言、冲动易怒。2012年7月的一天晚上,张某一家三口正在吃晚饭,饭桌上他的妻子教训了儿子几句,不料张某却因此情绪激动起来,与妻子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张某不仅将碗碟砸得粉碎还抄起菜刀威胁妻子。妻子因害怕张某做出更加出格的举动而出门躲避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当地派出所民警随即出警赶至张某家,此时张某正独自在家中生闷气。两名民警表明身份后进入屋内,耐心劝解张某,张某渐渐平静下来,能够和民警进行正常交流。民警见张某似乎已经消气,便提出让张某的妻子回家,两个人当面把事情说清楚,及时化解矛盾。谁知张某再次情绪失控,不仅对两位民警破口大骂,还持菜刀向民警砍去,一位民警被砍中头部造成颅骨骨折,后经鉴定已构成轻伤。因张某狂躁不已难以制服,警方派遣防暴队前去增援,而张某依然持菜刀与防暴队员对峙,在警方制服张某的过程中,张某还砍坏了防暴民警的一面防暴盾牌,并将一位防暴队员砍伤。

  经过鉴定,张某没有任何精神疾病。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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