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夺丧事礼金大打出手 侄子一脚将叔叔踹成重伤
时间:201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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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徐州1月7日电 (李东艳 马以轩)都说十指连心,叔侄连筋。可江苏新沂一对叔侄却在办完老人丧事后不久,就因为分配“礼金”问题互不相让,大打出手。在这场亲情和金钱的博弈中,他们叔侄俩付出了“一重伤一获刑”的沉重代价。7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重伤叔叔的侄子宋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宋明辉和宋杰是江苏新沂某村的一对叔侄,宋明辉是叔叔,宋杰是侄子,宋杰的父亲已经去世多年。2012年5月间,宋杰的爷爷,也就是宋明辉的父亲去世,一家人按照当地风俗操办了丧事并将老人安葬。期间,他们的亲朋好友都来送了礼金。可就是因为这些礼金却让宋杰这对叔侄产生了隔阂。老人的丧事办完后,宋杰、宋明辉一家人在家中分配礼金。叔叔宋明辉认为侄子宋杰分配不合理,不能接受,双方就此产生纠纷,闹得不欢而散。

  同年6月16日晚上9点多钟,宋明辉又想起了“分礼金”的事,便和老伴一起来到宋杰家中要求“解决”问题。本来就意见分歧的他们,很快就起了争执,随即争吵起来。紧接着,双方矛盾激化,叔侄俩竟拳脚相见。在此过程中,心存怒气的宋杰抬起一脚踹向宋明辉的腹部,结果致其小肠破裂。经法医鉴定,宋明辉的损伤构成重伤。

  事发后,宋杰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当时我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就冲上去踹了叔叔。我知道自己错了,太冲动了,不该采取这样过激的方式。”受审时,宋杰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他称事情的起因只是礼金分配问题而引起的口角之争,自己却没顾及叔侄亲情与叔叔和睦相处,却造成叔叔重伤的严重后果,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其后,宋杰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叔叔宋明辉达成协议,赔偿给宋明辉各项经济损失5.3万元,见宋杰积极悔罪,宋明辉认为亲属间没有必要将矛盾激化,遂对宋杰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杰因家庭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宋杰具有自首情节,并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结合具体案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文中人物系化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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