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了婚,却和别的男子同居,本来已是不该;为了退还丈夫家的彩礼钱,女子还伙同同居男友卖掉他们同居生的儿子。近日,乾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破获一起买卖亲生儿子案件,婴儿的父母因涉嫌拐卖儿童犯罪已被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2年10月17日,乾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一名自称李某(化名)的男子打来的报案电话,称其女友张某(化名)有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接到李某的报警后,城关派出所高度重视,指示办案民警继续联系李某并深入了解情况。不久,李某到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了其伙同女友张某卖掉他们亲生儿子的犯罪事实。
经侦查,2010年2月底,张某(女,31岁,河北省唐山市人)与李某(男,30岁,淳化县人)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并同居,很快,张某便怀孕了。
2011年9月28日,张某在乾县中医医院产下一男婴。儿子生下后不到两个月,张某告诉李某说她以前在老家和别人都把结婚证领了,并且收了别人一万五千块钱的彩礼钱,现在对方要起诉她,还要她还彩礼钱。张某提出把儿子抱给别人要些钱,让她回老家把别人的彩礼钱退了。
2011年12月31日,李某和张某将该男婴抱养给乾县农民刘某(化名),并向其索要了31600元钱。
根据掌握的线索,城关派出所迅速展开侦查,民警辗转淳化县、乾县峰阳镇等地调查取证,走访和收集了大量的物证和证人证言,并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上网追逃。2012年11月21日,河北省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落案后,张某对其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张某交待,由于她和李某都没有稳定的收入,所以经济一直很紧张。
孩子出生后,他们就在医院旁边租了个房子住下了,她在房子里看孩子,李某在外面打零工,但还是没办法养活孩子,最后他们就商量把孩子以5万元的价钱卖了。商量好之后,张某就给李某的姐姐打了个电话,但李某的姐姐说5万块钱太贵了没人要。
到了12月底,李某再次打电话给自己姐姐,说想三万块钱把孩子卖了。很快,李某的姐姐便找到了没有生育能力的乾县农民刘某,把孩子卖给了他。之后,张某和李某回到了河北老家,还了丈夫家的彩礼钱。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已被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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