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名传销人员劫走被警方关押老总 15人获刑
时间:2013-01-09
作者:
来源:

  本报讯百余传销者冲入酒店,将被警方控制的公司老总劫走。因为打不开手铐,他们就连人带椅子一块抬走。逃亡5年后,这场抢夺案的组织者自首。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平谷法院以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和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判处林宗积有期徒刑7年。据悉,此前参与此案的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6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5年3月23日,北京百姓天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平谷区平谷镇开业,该公司销售所谓的保健品“百顺丹”。公司规定,每人交3600元就可能当E级店主,通过发展下线,逐步升级为市级、省级代理。员工计酬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

  截至2006年年底,该公司在天津、内蒙古等地发展配送站2000多个,累计销售额6亿多元,所有钱款全部打入公司高管的个人账户。

  内蒙古警方接报开展调查,认为该公司涉嫌传销。2006年12月29日,内蒙古警方到平谷将4名高管控制,并扣押了该公司的电脑等物品,并临时看管在东晓新越酒店内。

  2006年12月31日凌晨,上百名传销人员冲进酒店,看管民警上前阻拦,但“寡不敌众”,该公司高管王晓民和刘文堂以及被扣押的财物均被劫走。这起案件的组织者,就是该公司41岁的办公室主任林宗积。因为打不开手铐,林宗积等人干脆将刘文堂连人带椅子一块儿抬走了。

  2011年12月27日,林宗积在浙江老家投案自首。

  2012年7月,平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林宗积承认参与了抢人,但不承认他是组织者。在公诉人出具多份证据后,林宗积最终承认自己组织抢人的犯罪事实。

  2012年年底,平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林宗积强行劫夺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押解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其伙同他人转移公安机关扣押的财产,构成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决定执行刑期7年。

  被告人否认策划

  开庭时,林宗积对指控提出异议。“当时人太多了,很混乱,我只是跟着大家一起去的。”林宗积表示自己是主动投案,希望法庭轻判。

  公诉人出具多份证据显示,一同参与抢人的被告人证实,“抢人事件”由林宗积组织。证言显示,公司的4名高管都被抓后,林宗积是最大的头儿。他指挥大家分组,有的堵住楼梯,有的在停车场控制民警,他还画了一张图,标注了被关押老总的位置。

【责任编辑:newsman】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