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山寨警校骗了两千万
学费与就业明码标价 号称18万当特警 却把毕业生安排当了黑保安 创办人被判无期徒刑
创立中国司法飞行学院等学校,号称不用考试,只要交钱,就能获得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学位,并可以安排学生到公检法部门工作……原衡水北方司法学校法定代表人王鹏瑞用这样的广告,在7年间招收330名学生,敛财近2000万。
记者今日获悉,最牛山寨警校创办人王鹏瑞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通报
山寨警校创办人曾因诈骗判过刑
2010年,北京警方通报了一起山寨警校非法招生、伪造学业证书诈骗钱财的案件。
根据受害者们的供述,在该警校内就读不用考试,学费与就业明码标价:特警18万元,司法警察四五万元……有的受害人几年就花掉十几万。而这所学校的创办人和经营者,就是原衡水市北方司法学校法定代表人,现年50岁的王鹏瑞。
高中文化程度的王鹏瑞早在1989年就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2年被假释。
此后,王鹏瑞先是在河北申请创办衡水北方司法学校,并获得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批准成立,该学校只能进行技能培训,颁发结业证书。
后衡水北方司法学校更名为衡水市北方司法法律培训学校,办学申请人也随之变更,王鹏瑞离开该学校。
办校
名称换了十多次都有“司法”二字
2000年8月15日,王鹏瑞来北京办校,学校只有一个,但名称每年都会变化。截止到案发时,其所办理的学校换了10余次名字,先后叫北京京桥大学司法学院、黄埔大学司法学院、东方大学司法学院、自修大学司法学院、中国经销商务学院司法学院等。
2005年3月份,王鹏瑞租用了一块约800亩的土地用于盖校舍,并将学院迁至房山区青龙湖镇。
该学院主要有三种招生方式:一是在招生季中,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做广告宣传;二是学校派工作人员到北京及周边地区散发宣传单;三是通过朋友介绍,并向学生承诺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培养学生成为特警、司法警察等并分配到公检法相关部门工作。
根据生源情况,王鹏瑞确定了三年制、四年制、五年制、七年制的学期。
学校院长办负责司法学院的招生工作,院长办的工作人员都有权利收费。
学校没有财务人员,也不做账,学校的各项支出都由王鹏瑞来负责。一般各年级一起上课,学校只有一门法学专业,学校的教师没有
教师资格证,而这些司法学校在教委也没有备案。
收费
学生“自选”毕业证收取费用各不同
学院号称招收的都是本科学生,收费分一次性收取和分学年收取两种,一次性收取四年每人48500元;按年收取的第一年收取18500元,第二年至第四年每年收取13500元。
学生毕业时,学校按照学生自己的要求颁发北京京桥大学、北京自修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证书。办理毕业证的,需要交纳900元到8000元不等的费用,学生自主选择毕业院校的毕业证。
发证
发给学生的毕业证都是QQ群里办的
2005年,王鹏瑞和现代管理大学协商合作办学的有关事宜时,认识了时任现代管理大学教育处处长的侯全良。
2008年,侯全良称能办理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毕业证、学位证,且这些证书在网上都可以查到。
2008年学生毕业前夕,王鹏瑞便让郭红赟给了侯全良10个学生的档案,包括简历、照片和成绩单等和8万元现金,让侯全良办理10个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证。
一个月过后,侯全良将办好的毕业证送到,王鹏瑞按照毕业证上注明的网址进行查询,能查到学生的信息。
自此,如果有学生需要办证,王鹏瑞便安排郭红赟负责和侯全良联系办证事宜。一开始每个毕业证收费8000元,后每个证书7000元。2009年毕业的学生,颁发的是侯全良办的中国政法大学非国民教育的毕业证。
侯全良则称,王鹏瑞对他说学生要毕业了,学校发的毕业证学生没办法就业,问其能不能帮忙办政法类院校的毕业证。
于是侯全良在电脑上的QQ群里发布信息“要办毕业证”,有回应后便开始收钱办证。
据政法大学和公安大学出具证明称,上述毕业证均是伪造。
分配
承诺安排“公检法”有的成了黑保安
学生毕业后,被分配到矿山执法大队当辅警、首都机场当安检员、高速公路收费处当治安员、保安公司当保安等,并根据工作的类别来收取学生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的就业安置费。
经被害人和学校的教师证实,学校没有按照当初所承诺的将学生安排到公检法部门工作,有的毕业生被安排的工作是黑保安。
指控
330人就读“警校”被骗近2000万
根据检方指控,2003年7月至2010年间,王鹏瑞未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先后成立了北京自修大学司法学院、北京东方大学司法学院、中国继续教育联合学院司法学院等一系列司法学院和短期培训基地。
在此期间,王鹏瑞分别伙同被告人夏冬然、程铭、郭红赟等人,虚构学员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向公、检、法、司、部队等部门推荐安置工作的事实,以收取学费、就业安置费等各种名义,骗取330余名学生交纳的钱款共计近2000万元。
王鹏瑞将上述赃款用于个人消费、购车等。
2008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侯全良多次指使他人伪造盖有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印章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向王鹏瑞贩卖伪造的学历、学位证书共计50余本。
判决
王鹏瑞行为构成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侯全良行为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其他被告人因诈骗罪分别获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