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的女子郭悦向朋友借款20万元炒外汇,因迟迟未能偿还欠款,为逃避债务,郭悦劝债主喝下事先放有安眠药的饮料,又将债主勒死。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悦死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郭悦经他人介绍与尹某相识并发生经济往来,后因钱款纠纷发生矛盾。2012年1月19日晚上,郭悦乔装携带事先准备的放有镇静催眠药阿普唑仑的饮料,约尹某至某歌厅包房内,让尹某服用该饮料后昏迷。后郭悦将尹某带至石景山区一洗浴中心内,用尹某的移动电话绳勒尹某颈部,致尹某窒息性死亡。
此案在今年7月份已经开过庭,而在今天上午的庭审中,公诉人出具了一份新证据。新证据表明,在案发时,郭悦有戴假发等化装行为。案发后,尹某被送往医院时,郭悦还找借口离开。
对于检方的指控,郭悦表示认可。郭悦说,她已经还了本金,欠下的只是利息。 案发前,郭悦在网上订了一种强效的安眠药,为了试验药的效果,她先吃了12片药。确保药效后,她把百余药片捣成粉末随身携带。见面当天,为了不被人认出,郭悦戴上假发套,眼镜、脸上贴着纱布,见面后,她劝尹某喝下了饮料,并勒了尹某的脖子。看到尹某不动了,郭悦通知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叫救护车。
“我没有意见。”在最后陈述阶段,郭悦作如此表态。其辩护人认为,死者对案件的发生有过错,应对郭悦从轻处罚。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郭悦与尹某之间的债务关系平等合法,尹某并无过错。郭悦蓄谋杀人,行为特别恶劣,不能从轻处罚。一中院于今天上午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悦死刑,并判其赔偿死者家属60余万元。
宣判之后,被害人家属痛哭失声,她们站起来向法官鞠躬,表示判决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