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面积各有1.5万平方米的大型超市本应在2010年年底开业,至今无法开门营业。因为当地一个人大代表之妻及朋友多次带人到超市打砸抢
法治周末记者 任东杰
发自江苏无锡
看着别人家的超市在刚刚过去的中秋和国庆长假里红红火火,想着自己本应于2010年年底开业的两个面积各有15000平方米的大型超市至今不能开业,家住江苏省无锡市下辖江阴市月城镇的超市经营户董圣鲜,只能着急上火而又无可奈何。
董圣鲜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当地一位人大代表之妻和朋友多次带人到超市阻碍营业并将大门焊死,致使现今无法开门营业。董圣鲜提供的证据显示,他曾经21次电话报警,10余次亲自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被控告人没有犯罪事实,至今不予立案。
欲以借款当出资
法院说“不”
2009年3月,董圣鲜经过考察,准备在无锡市惠山区前洲镇、玉祁镇两地再开设两家大型超市。因资金短缺,他便找到老朋友严树珊借钱。
严树珊便给他介绍了其朋友尹兴妹。自2009年9月至2010年10月,尹兴妹共借给他2000多万元。每次,董圣鲜都为她出具了借条,并在借条上写下了1分的还款利率。
严树珊是当地知名企业家、江阴市人大代表,他经营的江阴市华盛印刷有限公司一年的营业额有四五亿元。
董圣鲜对记者说,严在与他的多次交谈中,了解到了经营超市的巨大商机,加上超市的前期准备工作都基本完成,便于2010年3月初主动与他商谈,欲以其妻子薛金秀及朋友尹兴妹的名义与他合伙,共同经营超市。
“我考虑到是严树珊帮我筹集到的借款,我很感激他,又加上他是江阴市的人大代表,在当地很有势力,就答应了他的要求。”董圣鲜介绍说,就这样,在2010年3月3日,他与薛、尹签订了关于合伙经营两个超市的《合伙协议书》。
记者看到这份《合伙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同意以董圣鲜的名义领取个体户营业执照;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董圣鲜向记者解释说,这份协议里对合伙各方怎么出资、出资多少并没有约定,后来薛、尹也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合伙协议签订后,尹兴妹每次打给他钱,他都像以前一样给她出具借条,并写上1分的利率。薛、尹从未说过将这些借款转化为她们的合伙出资款,也没有将他出具的借条退回。
《合伙协议书》签订后不久就出现了矛盾。
“以放在我这儿不安全为由,严树珊要求我将超市的策划书、所有合同、协议的正本以及相应的收款收据等原件统统交给他们保管。我考虑到所有款项及借款都是由我本人支付和承担,一旦我将所有原件交给他们,他们就有可能架空我,财产落入他们之手,而所有债务还要我来承担,就拒绝了他的要求。”董圣鲜告诉记者,他向严提出提供全部复印件,但严不同意。为此,双方产生纠纷。
到了2010年11月25日,薛、尹向董圣鲜发出一份《催告函》,要求董圣鲜“在3日内出资人民币七百万元”,“3日内提交所有已签订的与合伙事宜相关的合同文本”;还称“否则,将视为您退出合伙,并将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2010年12月1日,薛、尹又通过快递寄给董圣鲜一份《除名决议书》,称“鉴于董圣鲜未履行出资义务并拒绝配合处理重大合伙事务,且经催告后仍拒绝履行,故现合伙人薛金秀、尹兴妹依照法律规定及合伙协议书约定,达成决议如下:决议将董圣鲜予以合伙除名”。
2011年1月17日,薛、尹二人将董圣鲜起诉到江阴市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董圣鲜停止侵权,立即迁出玉祁镇的经营用房;判令董圣鲜立即返还她们交给他用于支付购房的800万元。
2011年12月5日,薛、尹又变更诉讼请求为:终止原、被告之间的合伙关系;对合伙期间的财产进行清算,并根据清算结果判令按原被告的投资比例分割合伙财产,合伙债务由原被告平均分担;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等。
江阴法院认为,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故裁定驳回薛、尹的起诉。无锡中院审理认为,薛、尹未能提供合伙账册,合伙双方又不能就合伙期间各自的出资、支出及现有合伙财产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对二人的上诉意见不予支持。
遭遇打砸抢
超市难开业
“我真的想还她们钱,可她们不拿出借条。她们就是想造成我还不上钱,进而把我的这些借款变成她们的出资,以达到霸占两家超市的目的。”董圣鲜告诉记者,她们软的一招不行,接下来便公然阻止营业。
通过董圣鲜的介绍和相关的录音,记者还原了超市几次被打砸的情景。
2011年1月9日上午,薛、尹带着20多名社会闲杂人员,到超市抢走了价值13万元的超市平面布置图,并对一些员工大打出手。这天下午,上述人员又到超市,限制店内人员活动,并抢走了一台员工正在使用的价值3700多元的相机。
1月10日上午,薛、尹又带了8人强行剪开超市开门铁链,锁死大门。下午,薛金秀等人再次锁死超市边门,拘禁超市所有员工,并在门外侮辱谩骂,直至当天下午5点左右,在上述人员离开后,员工们才敢从超市的窗户爬出来。
1月11日凌晨,薛、尹及严树珊的司机驾驶两辆小轿车堵住超市大门。
1月12日上午,50多名社会闲杂人员进入超市,造成多位员工受伤,过程整整持续3个多小时,最后,这些人把所有超市员工赶出超市,从超市里面用角铁将超市大门焊死。录音显示,这些社会人员每人都有100元至500元不等的报酬。
至此,两个大型超市无法开门营业,200多名员工失业,并造成董圣鲜与130多家供应商违约,租金、利息、违约金、货物等各项损失高达近2亿元。
记者在无锡采访期间,通过电话联系严树珊、尹兴妹,二人均以人在外地没有时间为由,拒绝接受采访。薛金秀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10月9日,记者在发稿前再次电话联系严、薛、尹采访。尹的电话无人接听;严以在陪客人吃饭为由谢绝;而薛在电话中对记者说:“一句话,董圣鲜都是瞎编的。”其他的她不愿多谈,建议记者找当地政府了解情况。
报案十余次
公安不立案
“我电话报警21次,去派出所现场报警10多次。”董圣鲜告诉记者,在这6次暴力违法行为中,每次他和超市员工都在第一时间报警,这些有从电信部门打印出的通话记录为证,但警察到了现场后竟不制止。
超市员工小陈向记者说起2011年1月12日上午被打的情形,仍然心有余悸。
“我看到几个人打我们的一个员工,就拿出手机准备拍照,被上来一个人一把夺走摔坏在地板上,几个女的揪住我的头发打我,旁边的几个警察不仅不制止她们,反而上来拉住我的双手,使我无法还手。我被打倒在地,头发揪掉一把,至今还放在家里。”说着,小陈拿出一张当时别的员工偷拍下来的一张她被打时的照片给记者看。
记者看到,这张照片里,她坐在地板上,周围站了几个人,她的右腿旁边,是成了两半的手机,附近地板上还有一片头发。
有律师在接受董圣鲜咨询时告诉他,根据他提供的证据材料,严、薛、尹等人严重扰乱超市正常经营的行为已经违法并且可能涉嫌犯罪。“但我向惠山公安分局控告多次,并提供了相关录音、录像、照片等证据材料和相关受害人线索,分局最后却给了我一张《不予立案通知书》。”董圣鲜对记者说。
惠山分局认为,董与薛、尹之间的冲突系投资方之间因履行协议过程中引发纠纷,属于民间松散型合资履行纠纷,未有犯罪事实。
董圣鲜又求助惠山区检察院立案监督,但检察院答复他:“尚无充分证据证明薛金秀、尹兴妹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成立。”
记者随董圣鲜在江阴市法院查阅薛、尹诉他合伙纠纷一案的案卷材料时发现,薛、尹两人2011年6月10日申请法院到玉祁派出所调取证据,而法院调来的玉祁派出所丁姓警官分别给薛、尹和超市的房东作的三份询问笔录显示,笔录时间竟是2011年6月17日。这意味着,这些询问笔录是专门为法院调取而后做的。
董圣鲜对记者说:“公安局和检察院都多次建议我去法院起诉,但证据材料都被严树珊他们抢走了,报案了公安又不去追,我怎么起诉?”